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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走私瀕危物種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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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旅客因走私瀕危物種龜隻,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該名三十一歲的男子昨日(三月二十一日)從孟加拉達卡抵達本港。海關人員在他的行李發現八隻黑池龜、七十七隻三脊棱龜、一隻紅冠潮龜及六隻印度星龜。

  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檢控該名男子非法進口瀕危物種。他今日被判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四星期。
 
  黑池龜及三脊棱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列明物種,紅冠潮龜及印度星龜則屬附錄II列明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
 
  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或再出口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入口的資料或舉報非法進口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或瀏覽網頁www.cites.hk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