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一題:香港的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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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松炎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早前表示,二○一六年有11個月出現高污染日(即空氣質素健康指數八級或以上的日子),而該等高污染日有超過八成是熱帶氣旋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污染物所引致。有環保人士指出,該說法顯示當局忽略減低本地空氣污染源頭的責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全港16個空氣質素監測站(路邊及一般)(監測站)錄得二氧化硫及臭氧的空氣濃度(i)每年分別超出世界衞生組織《空氣質素指引》(《指引》)的有關目標上限的日數(超限日數),以及(ii)超出學者按《指引》的目標推算的年均目標上限(即二氧化硫為5.1微克/立方米及臭氧為23.5微克/立方米)的幅度;若未能提供有關數據,原因為何;
(二)二○一六年,每月各監測站分別錄得以下空氣污染物的超限日數:(i)二氧化硫、(ii)二氧化氮、(iii)微細懸浮粒子(即PM2.5)、(iv)可吸入懸浮粒子(即PM10)及(v)臭氧,並使用與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有關數字;若沒有有關數據,原因為何;
表一 空氣污染物:
監測站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總日數 | |
一般 | 元朗 | |||||||||||||
屯門 | ||||||||||||||
…… | ||||||||||||||
路邊 | 旺角 | |||||||||||||
…… |
(三)鑑於有研究指出,以「時解析方法」分析一年的每一天,可識別當日最有可能影響香港空氣質素的污染源或區域,政府是否知悉,按該方法分析,二○一六年每月各監測站錄得第(二)項所述空氣污染物的以下資料:
(a)空氣污染物主要源自「本地」(即「本地車輛/電廠」和「本地車輛/船舶港口」)(L)及「區域(全境)」(R)的超限日數分別為何,並使用與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若沒有有關數據,原因為何;
表二 空氣污染物:
監測站 | 來 源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十 月 |
十一 月 |
十二月 | 總日數 | |
一般 |
元朗 | L | |||||||||||||
R | |||||||||||||||
屯門 | L | ||||||||||||||
R | |||||||||||||||
…… | |||||||||||||||
路邊 | 旺角 | L | |||||||||||||
R | |||||||||||||||
…… |
(b)空氣污染物主要源自「區域(東)」(E)及「區域(西)」(W)的超限日數分別為何,並使用與表三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若沒有有關數據,原因為何;
表三 空氣污染物:
監測站 | 來 源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十 月 |
十一 月 |
十二月 | 總日數 | |
一般 | 元朗 | E | |||||||||||||
W | |||||||||||||||
屯門 | E | ||||||||||||||
W | |||||||||||||||
…… | |||||||||||||||
路邊 | 旺角 | E | |||||||||||||
W | |||||||||||||||
…… |
(c)空氣污染物主要源自「本地車輛/電廠」(P)及「本地車輛/船舶港口」(M)的超限日數分別為何,並使用與表四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若沒有有關數據,原因為何;及
表四 空氣污染物:
監測站 | 來 源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十 月 |
十一 月 |
十二月 | 總日數 | |
一般 | 元朗 | P | |||||||||||||
M | |||||||||||||||
屯門 | P | ||||||||||||||
M | |||||||||||||||
…… | |||||||||||||||
路邊 | 旺角 | P | |||||||||||||
M | |||||||||||||||
…… |
(四)環保署現時如何結合空氣污染物濃度數據和氣象數據(例如風向、風速等),以識別空氣污染物的源頭?
答覆:
主席: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減少本地空氣污染物排放並與廣東省政府合作減少珠江三角洲(珠三角)的區域性污染,以改善空氣質素,保障市民健康。近年,特區政府更推出針對本地空氣污染源的強化空氣質素改善措施,主要包括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為數約82 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資助專營巴士公司為合資格的歐盟二期及三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加強管制汽油車和石油氣車的廢氣排放、不斷收緊發電廠的排放、規定本地供應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不得超逾0.05%及首個亞洲城市規定遠洋船舶泊岸後須轉用含硫量不逾0.5%的船用燃料等。
這些措施的成效顯著。過去五年(即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路邊空氣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的濃度均呈顯著跌勢,跌幅分別為28%、28%、31%和30%。同一期間內,大氣中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的濃度亦分別下跌21%、21%、8%和18%。受區域空氣污染影響的一般空氣中的臭氧水平也下跌了3%。
然而,我們不能忽視氣象和區域污染對本地空氣質數的影響。香港仍間歇出現高污染的情況(即空氣質素健康指數達八級或以上)。根據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分析,以二○一六年為例,高污染的日子有超過八成是因熱帶氣旋和珠三角區域污染所引致。每當香港受熱帶氣旋的下沉氣流影響,珠三角區域的天氣主要為晴朗及無風,導致區內排放的臭氧和微細懸浮粒子(亦稱PM2.5)積聚。若熱帶氣旋由香港東面靠近,使風向轉變為西或西北風,便會把珠三角區內受污染的氣團吹至香港,導致本港空氣質素變差。
為有效解決區域性空氣污染(臭氧及懸浮粒子)問題,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已就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二氧化硫和可吸入懸浮粒子,訂定二○一五及二○二○年區域減排目標和減幅。雙方現正進行中期檢討,評估二○一五年減排目標的達標情況,並確立二○二○年的減排目標;檢討將於今年上半年完成。
現就問題回覆如下:
(一)及(二)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空氣質素指引》(《指引》)建議,各國在制定其空氣質素標準時,須平衡公眾健康與當地情況之間的需要,並須顧及實際情況,例如空氣污染對健康構成的風險、最新科技發展,以及經濟、政治和社會等考慮因素。世衞深明其《指引》所訂水平極其嚴格,遂提出中期目標,讓各國可循序漸進地改善其空氣質素,以期最終可達到《指引》所訂水平。以我們所知,目前未有國家的空氣質素標準能全面採納《指引》所訂水平。
本港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已參考上述世衞建議及環保先進國家做法而訂定。本港空氣質素指標限值中有半數已採用世衞《指引》所訂水平,而餘下指標(包括臭氧(8小時)及二氧化硫(24小時))亦已採用世衞《指引》的中期目標。本港空氣質素指標和世衞《指引》所訂水平載於附件一。
曾有學者以統計學的分析(註),推算二氧化硫及臭氧的短期目標上限與其年均目標上限的數學關係。然而空氣質素指標須建基於相關的健康風險來釐訂。就此,世衞認為現時仍未有足夠的健康數據支持制定二氧化硫及臭氧的年均目標上限。世衞會不時檢討《指引》中污染物的目標上限,我們會密切留意有關檢討,以作為我們空氣質素指標的參考。
在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環保署各空氣質素監測站錄得二氧化硫(24小時)及臭氧(8小時)每月超出世衞《指引》所訂水平的次數載於附件二至五。二氧化硫(10分鐘)則符合世衞《指引》所訂的濃度限值。至於其他污染物,二○一六年二氧化氮、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及微細懸浮粒子(PM2.5)每月超出世衞《指引》所訂水平的次數則載於附件六至八。
不論香港採納的空氣質素指標限值是按照世衞《指引》所訂的水平或是中期目標,推行有效減排措施才能改善空氣質素。特區政府會繼續研訂切實可行的新措施,進一步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
(三)環保署採用不同的科學方法來量度及分析污染物排放;包括總排放量方法、源解析方法和時解析方法。由於香港面積細小,各項空氣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容易相互交疊,加上在不同的氣象條件下,各種污染物亦會產生不同的化學反應,採用「時解析方法」並不能準確地分辨出污染物的來源;而分析不同污染物亦有可能得出不同結果。我們並沒有所要求的數據。
此外,環保署每年均編制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以了解並掌握各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的變化,也會考慮空氣質素的趨勢,以制定相關減排政策。
(四)環保署現時運用天文台提供之實時監測及模型預測氣象數據,進行每天的空氣質素評估及預報工作。
註:HK Lai, A.J. Hedley, Thuan-Quoc Thach, CM Wong, A method to deriv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nnual and short-term air quality limits - Analysis using the WHO Air Quality Guidelines for health protection. 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2013;59:86-91.
完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