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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熟食小販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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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宇人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答覆:
 
問題:
 
  現時,各類小販牌照的繼承和轉讓有嚴格的限制。據報,上月一家位處廣福邨內熟食攤檔(俗稱「冬菇亭」)並已開業31年的麵店暫時停業,原因包括已故小販牌照持有人的兒子未能即時繼承牌照。該個案引起市民關注熟食小販的前景,以及該類主要服務街坊的特色攤檔逐漸消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已簽發的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數目;當局會否放寬有關規定,使除了持牌人的配偶外,持牌人的其他直系親屬及合夥人亦有權繼承和獲轉讓該類牌照,使該等攤檔能在原址繼續經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現時熟食小販巿場及冬菇亭內的空置攤檔數目分別為何;當局會否考慮把當中長期空置的攤檔翻新及整合,以及另覓地方設立新的攤檔,供小本創業者競投,並向他們提供支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i)參考外國經驗,並從促進者的角度而非只以作為規管者的角度為熟食小販巿場、冬菇亭及街邊大排檔制訂長遠發展政策、(ii)投放資源、利用新科技,並採用旨在使攤檔美觀、安全、衞生、環保及實用的設計原則改造該類攤檔,以及(iii)進行海外宣傳及推廣活動,吸引遊客光顧該類攤檔;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所發出的熟食小販牌照的正式名稱是「固定攤位(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視乎熟食小販攤檔的座落地點,有關牌照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位處街上的熟食小販攤檔(俗稱「大牌檔」);第二類是位處於熟食小販市場內的熟食小販攤檔;及第三類是位處於公共屋邨內的熟食小販攤檔(俗稱「冬菇亭」),當中部分由房屋署管轄及部分由私人業主管轄。有別於第一類及第二類的熟食小販牌照,「冬菇亭」的牌照申請人必須先和業主簽訂有關攤檔的租約,食環署才會簽發牌照給該人士在有關「冬菇亭」的攤檔營業。據食環署了解,問題提及大埔廣福邨的相關「冬菇亭」牌照持牌人身故後,其家人未能與有關業主達成租用有關鋪位的協議,故此作出結業的決定。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六年底,食環署共發出161個固定攤位(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

  自一九七二年起,在一般情況下,政府已停發新小販牌照包括固定攤位(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

  若固定攤位(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是在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前簽發的,有關牌照持牌人如因離世、年邁或其他原因不能營業下去,食環署會容許其配偶申請繼承或承讓有關牌照。

  就「大牌檔」而言,有關持牌人如因離世、年邁或其他原因而面臨結業,在其配偶放棄申請繼承或承讓有關牌照的情況下,而其他直系家庭成員(即父母或子女)或其他具真正理由及有興趣經營者申請繼承或承讓有關牌照,假如區議會支持該「大牌檔」繼續在原址經營,食環署會考慮批准有關繼承或承讓牌照的安排。

  至於「冬菇亭」,假若相關人士與業主簽訂了有關攤檔的租約並符合申請固定攤位(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資格,食環署一般會簽發新的牌照讓該人士在有關攤檔營業。

  由於街頭小販活動始終會對附近地方造成一定程度的阻塞和環境衞生問題,政府向來不鼓勵街頭小販活動。加上現今零售業發達,以及市民大眾的購物習慣改變,食環署繼續沿用上述理念推行相關政策,並自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開始,規定所有新簽發的小販牌照均不設繼承或轉讓安排。

(二)及(三)截至二○一六年底,食環署轄下的熟食小販巿場內,共有75個空置的攤位;「大牌檔」則沒有空置檔位;至於房屋署轄下六個屋邨設有「冬菇亭」設施,其中一個屋邨的「冬菇亭」有三個空置檔位正在進行公開招標,另一個屋邨的「冬菇亭」設施因準備重建而空置。

  食環署轄下的熟食小販市場的設立原屬過渡措施,興建時並不打算作長遠用途。審計署及政府帳目委員會曾分別在二○一五年四月及七月就食環署公眾熟食市場的管理提出建議,當中包括為空置率高的熟食小販市場制訂遷出計劃,以便騰出土地重新發展。食環署於二○一五/一六年期間,已先後關閉了三個熟食小販市場。食環署會繼續因應個別熟食小販市場的經營能力、社區需要、所得資源和政策優次,跟進空置率高的熟食小販市場的遷出計劃。就個別具經營能力的熟食小販市場,食環署會為其進行翻新工程,以改善經營環境。

  就翻新和整合「大牌檔」而言,中西區區議會在二○一○年支持全數十宗就中區「大牌檔」持牌人將牌照轉讓給子女的申請,但申請人須符合食環署就污水處理、電力及自來水供應、燃料等項目訂定的條件。此外,渠務署為每個「大牌檔」設置污水井連接到地下污水渠及路政署亦重鋪路面。

  有關房屋署轄下的「冬菇亭」,房屋署表示已經在二○一三年完成相關的裝修工程,並會按實際需要繼續進行維修及保養工作。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曾於二○一四/一五年度成立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審視小販政策。我們跟進了小組委員會的建議,包括:
 
(i)繼續跟進固定攤位小販區資助計劃,以減低火警風險及改善排檔區的面貌。我們並會檢討會否簽發新的街上小販攤位牌照;

(ii)諮詢區議會有關向具懷舊本土文化特色的無牌街頭工匠(包括補鞋匠、鐘錶修理匠及線面師等)的發牌事宜;
 
(iii)如獲有關區議會支持,政府可考慮以試驗形式簽發新的「大牌檔」牌照。政府會根據試驗個案檢討的成效和民情,包括相關區議會的意見,檢討有關的發牌條件;
 
(iv)我們正考慮把出租率偏低的一個現有公眾街市,以試驗方式改建為離街熟食中心;以及
 
(v)政府對地區人士/組織提出的具體墟市建議持積極態度。若有關團體取得合適的場地,而有關建議得到所在社區及區議會支持,在符合公共秩序和安全、食物安全、環境衞生及不阻塞公眾通道的情況下,政府會就使用場地事宜與相關決策局及部門聯繫。

  政府亦一直透過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利用不同途徑向旅客及國際傳媒推廣香港的地道特色美食。有關工作將會持續進行。倘若有「大排檔」或熟食中心引入新的特色並兼具旅遊推廣價值,旅發局將會向旅客作出推廣。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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