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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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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就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落實安排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現在街邊也看到有不少垃圾桶,將來推行垃圾徵費後是否有需要減少街上的垃圾桶數量,好像在日本築地的垃圾或商戶的垃圾,不會棄置在街邊的垃圾桶?

環境局局長:其實,這個議題,早前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與民共議討論如何迎接垃圾按量收費,其中一個建議就是要政府與社會商討,如何將在公共空間,包括路邊、公園和球場等的回收桶以至垃圾桶轉型。政府早前已經成立了一個「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簡稱「桶改會」,進行討論。早前的會議已有初步結論,整體來說就是減少設置於公共空間的垃圾桶,同時增加回收桶的比例,即是說,可以方便大家進行回收,同時減少非法棄置,即不付費用便棄置垃圾的行為,在此取得平衡,為此我們訂下了一個兩年的進程,這牽涉到食環署(食物及環境衞生署)、康文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垃圾桶及回收桶的設施,將會逐步落實。

記者:預計會減少多少(垃圾桶)?防止人們在街邊見到有垃圾桶便會棄置?

環境局局長:我們當時的結論是,現時香港的垃圾桶密度和比例高,如果一下子要做到像南韓、台北或日本(垃圾桶數量)比較很少的情況,可能大家未必適應,所以現在的建議會在中間落墨,第一步先減至一個頗高的比例,同時亦不會不太方便,在垃圾收費的初期看看大家的社會反應,然後再檢視怎樣作出第二步,繼續調整。我想,方向會是參照南韓、日本或台北的經驗,長遠是會減少路邊的垃圾桶,同時增加回收桶的比例,為大家作出一個平衡。

記者:會否有需要增派人手到街邊的垃圾桶?例如進行突擊巡查,有人將一些家居垃圾放到垃圾桶便會……

環境局局長:兩方面,一方面公眾教育宣傳是重要的,大家要體現減廢和關顧環境衞生、公平的一個原則。同時,現時亦有法規,如果有人亂丟垃圾,例如把垃圾放在垃圾桶的旁邊,基本上是沒有公德心和違法,到時適當的執法是需要的。多謝各位。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