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出席香港導盲犬協會主辦佳Dog慈善步行籌款2017致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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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今日(三月十八日)出席香港導盲犬協會主辦佳Dog慈善步行籌款2017的致辭全文:

周敏姬主席(香港導盲犬協會主席)、陳章明教授(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永傑總裁(中原地產亞太區住宅部總裁)、 江美儀小姐(關愛大使)、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欣逢今年是香港導盲犬協會成立六周年的重要日子,能夠參與今年由協會主辦、一年一度的「佳Dog慈善步行籌款2017」活動,與各界攜手,一同加強維護視障人士的權益。

  香港導盲犬協會為視障人士提供免費專業受訓犬隻服務,從而提高他們的獨立能力,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以構建無障礙社會。

  協會亦一直與特區政府保持緊密合作,透過宣傳教育和不同的方式,維護視障人士的權益。例如協會於二○一六/一七年度,於康復諮詢委員會屬下康復服務公眾教育小組委員會的資助下,舉辦了「共融@你+我+牠」微電影製作活動,讓約8 000位學生及公眾人士參與。

  此外,在政府的支持下,心光盲人院暨學校與香港盲人輔導會及香港導盲犬協會合作,於二○一一年獲得余兆麒殘疾人士基金撥款,共同主辦導盲犬使用者培訓先導計劃,亦即「4人4狗」計劃。先導計劃除了為視障人士提供導盲犬配對和使用導盲犬訓練外,亦涵蓋宣傳導盲犬的工作,以及包括協助跟進計劃下的導盲犬在本港的生活及醫療護理等專業支援。先導計劃於二○一三年完成,加深了市民對視障人士使用導盲犬服務的認識和接納。

  現時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及享用其提供的服務或設施等有關權利已經受到《殘疾歧視條例》的保障。根據一九九六年生效的《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包括正在和視障人士接受引路訓練的導盲幼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若相關政府部門收到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處所或使用設施,例如進入食肆或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遭拒絕的投訴,相關政府部門會迅速處理有關個案。過去一年,政府與相關團體及部門建立了一個轉介機制,相關團體可將導盲犬使用者被拒登上公共運輸車輛或進入食肆的個案轉介至運輸署或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轉介機制有助迅速處理相關個案,運作良好。

  在公共交通工具方面,運輸署一直鼓勵公共交通營辦商提供適當協助配合訓練導盲犬。據了解,現時主要專營巴士公司,包括九巴、城巴及新巴,已承諾盡量為導盲犬訓練機構提供模擬乘車環境,以便導盲犬隻熟習專營巴士車廂環境及乘車的情況。此外,的士及公共小巴、港鐵、電車、持牌渡輪及專營渡輪均可酌情准許導盲犬導師等人士帶同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使用該等交通工具。

  政府會透過宣傳推廣互諒互讓精神達致傷健共融的目標,讓市民了解他們接受導盲犬對視障人士起居生活的幫助所引起的正面作用。為此,政府拍攝了一輯名為「支持導盲犬服務 齊建共融社會」的宣傳短片,並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由政府新聞處安排於各大媒體播出。此外,食物環境衞生署會製作宣傳單張並分發給食肆負責人,運輸署亦透過與公共運輸業界的各種溝通渠道,例如與公共運輸營辦商及業界舉行的會議及派發給業界及前線員工的通訊刊物等,提醒他們和前線員工有關容許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食物業處所和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法例。為方便識別狗隻和協助視障人士或有關領犬員回應公共服務提供者的提問,漁農自然護理署會在狗隻牌照上附加導盲犬或導盲幼犬所屬機構的名稱。

  就本港的導盲犬服務而言,現階段的首要工作在於提升公眾對導盲犬服務的認知。政府將繼續與有關的康復機構和持份者保持聯繫,不時檢視導盲犬服務在香港發展的情況。

  最後,我祝願香港導盲犬協會六歲生日快樂,會務蒸蒸日上,繼續作為視障人士堅實的支持者,與他們並肩同行,維護視障人士的權益。我亦祝願參與活動的所有朋友,身體健康,生活愉快。讓我們「齊開步,同踏愛心路」!多謝。



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