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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第四季涉及外發中國內地加工貿易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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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日(三月十三日)發表的統計數字,二零一六年第四季輸往中國內地(簡稱「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26.9%是作外發內地加工用途;而在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和轉口貨品中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比重分別是12.4%和27.0%。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39.2%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同期,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69.1%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二零一五年第四季輸往內地的出口中,涉及外發內地加工的貨品分別佔整體出口貨品27.5%、港產貨品13.3%和轉口貨品27.6%。另外,從內地進口貨品及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涉及外發內地加工的比重分別為39.3%及70.2%。

  二零一六年全年,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27.6%是作外發內地加工用途;其中港產貨品和轉口貨品的比重分別是11.2%和27.7%。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39.4%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同期,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0.7%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二零一五年全年,涉及外發內地加工的相應比重,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28.5%,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有13.9%,輸往內地的轉口貨品有28.7%;從內地進口貨品有39.7%,而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有71.8%。

  以貨值計算,二零一六年第四季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1,482億元的貨品是作外發內地加工用途,較二零一五年第四季上升6.1%。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港產貨品貨值為6億元,較上年同期下跌3.3%,而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轉口貨品貨值為1,476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6.2%。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2,088億元的貨品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與二零一五年第四季比較下跌1.3%。而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2,333億元的貨品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較二零一五年第四季下跌0.8%。

  二零一六年全年,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5,362億元的貨品是作外發內地加工用途,較二零一五年全年下跌2.9%。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貨品中,港產貨品有21億元,下跌26.8%,轉口貨品有5,341億元,下跌2.8%。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7,552億元的貨品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與二零一五年全年比較下跌4.2%。而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8,705億元的貨品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較二零一五年全年下跌4.1%。

  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及全年的統計數字載列於附表。

  有關外發內地加工貿易的資料,是從政府統計處進行的抽樣統計調查所得。在這項統計調查中,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出口貨品,是指那些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的原料或半製成品,經加工後成為製成品,並以合約安排再進口香港。從內地進口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的貨品,是指那些加工後進口本港的貨品,其中全部或部分原料或半製成品是以合約安排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原產地為內地而涉及外發內地加工,並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是指那些經香港轉口的製成品,其中全部或部分原料或半製成品是以合約安排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而加工後的貨品再進口本港。

  在詮釋統計數字時,須留意所有進口及出口貨品(不包括轉運及過境貨物),不論是否涉及外發加工貿易,都記錄為對外貿易。此外,從內地進口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的貨品,以及原產地為內地而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的貨值和所佔比重,是指整件涉及外發內地加工貨品的貨值,而非單指外發內地加工的增加價值。

  編製上述統計數字所需的資料,是由從事中港貿易的機構所遞交的進/出口報關單,以及從原產地為內地而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的報關單抽取樣本,然後向有關機構進行訪問而收集的。這項統計調查的結果,有助分析香港與內地之間的貿易活動的性質。在這方面,統計調查的結果可視作常規貿易統計數字的有用補充資料。

  上述統計調查的結果將刊於二零一七年三月版的《香港對外商品貿易》。該刊物將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中出版,用戶可以在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30_tc.jsp?productCode=B1020005)免費下載該刊物。

  查詢有關這項統計調查結果,請與政府統計處外發加工貿易及船務統計組聯絡(電話:2582 2126或電郵:ops@censtatd.gov.hk)。
 
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即日新聞  

附件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