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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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三月二日)前赴北京前在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好。現在出發去北京,在北京住三日,星期日晚回來。

記者:CY,今次上去有指你會做政協副主席,其實是否有此事?

行政長官:未發生的事我們不評論,好嗎?有了最後結果後再跟大家說。

記者:是否即不否認?為甚麼剛剛上任特首時,要辭去政協這職務,但現在覺得兩者都可以兼任?還有,甚麼時候會知道自己是否做到全國政協副主席?

行政長官:總之現在還不知道,知道的時候再會向大家報告。我相信未來這幾個月,我的任期還有四個月,我可以兼顧到政協的工作,是否做副主席我未知道。但作為政協委員的工作和行政長官的工作,我可以兼顧到。

記者:為甚麼之前覺得兼顧不到,但現在又覺得可以兼顧到?

行政長官:時間上可以安排得到。

記者:CY,其實現在社會上都有指,擔心今次特首選舉流選的機會會比較高,其實你自己怎樣看,會否覺得票數都「咬」得很緊?

行政長官:我不是選舉委員,這個問題我想要問選舉委員才可以知道。

記者:但你都關心選舉,是嗎?你如何看,你自己會否覺得流選的機會是否都有可能出現?

行政長官:我看還有數個星期,當然我希望整個選舉過程能夠順利產生行政長官當選人,亦希望行政長官當選人能夠順利被中央任命,所以我們都是根據制度和有關的選舉法律辦事。

記者:其實全國政協只剩下一年任期,為何不可以等下一年才做,做多幾年的政協,現在有甚麼這麼急,要立即在這個時候…….

行政長官:屆時再跟大家說。我在此再說多兩句,最近兩三日,有人在社會上公開說,說是由於有UGL這件事,我不應該做全國政協副主席。我剛才說了全國政協副主席這個職務當它成為事實後,我再跟大家說。就UGL和這件事的關連,我想在此說一下。

  二○一四年十月,大概兩年半前,澳洲有傳媒首先披露我離開戴德梁行的時候,和戴德梁行簽了一份性質是不競爭、不挖角的離職協議後,我做了四方面的事,一個當然在香港社會上,包括在立法會多次向大家交代這件事的始末詳情。

  第二方面,我主動向中央解釋說明這件事的全部事實內容,因為我作為香港行政長官亦須要向中央政府負責。中央政府亦在過去兩三年,我有向中央政府全面解釋這件事,他們是清楚知道這件事,他們亦取了法律意見,所以今次中央有關於我在全國政協服務的這個想法並非不知道有UGL這件事。

  第三方面,我請律師向這間澳洲傳媒發了封律師信,這個是二○一四年十月的事,請求他們澄清,因為它當時原先的報道指我簽的離職協議,我當時服務的戴德梁行和戴德梁行債權人皇家蘇格蘭銀行和戴德梁行其他方面的人都不知道的。它收到這封律師信後,在它第一個報道之後的一星期,它便澄清了原先的報道,說明我這份離職協議是戴德梁行董事局、董事局主席、他們的債權銀行和其他相關人等是完全知情的。就這一點它們的澄清,香港傳媒當時亦有報道,我認為它這個做法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第四方面的工作就是請律師問英國的監管機構、執法機構,因為香港有人去英國去報,要求英國監管機構查這件事。這個是二○一四年、兩年前的事,而英國的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兩個不同的機構,很快回覆我說他們了解這件事是他們不會跟進調查,因為這件事、那事實是十分清楚的。所以就這件事來說,我兩年前、自從兩年前開始,不斷在社會上和立法會上向大家解釋、交代,有向中央清楚解釋、交代。而過去兩年多,澳洲的UGL董事局、澳洲的監管機構,因為UGL是澳洲上市公司;英國的監管機構、執法機構,因為DTZ戴德梁行是英國的上市公司,以至到戴德梁行的大股東、小股東、董事局、核數師及戴德梁行的債權銀行等等,在過去兩年多,自從澳洲傳媒第一次在二○一四年十月,仍是「佔中」期間,首先披露我簽的這份離職協議之後,一直沒有向我有任何查詢,亦沒有、更沒有說要去調查這件事。最近,我為甚麼要再講起這段歷史及這段過程呢?因為過去一、兩個星期,亦有一些香港一些新的、完全不符合事實的一些說法,包括說我是UGL董事,我從來沒有做過UGL董事;甚至有立法會議員出來說,指香港稅務局和外國的稅務局正調查我在這個離職協議下所收取的款項須否報稅。

  我在這裏再跟大家說一次,我從來沒有接過任何地方的任何的稅務局查詢,我收受這個款項須否報稅這問題,因為澳洲傳媒在二○一四年十月披露那份離職協議本身那個內容十分清楚,而且它的性質十分清楚,所以這件事,英國方面、澳洲方面、中央方面,過去那兩年多都是十分清楚的。我都希望香港這方面大家都能夠清楚,亦希望即使是反對派議員都能夠實事求是、都能夠講法律,不要再好像過去那一、兩個星期那樣,不斷拿一些完全不符合事實的事情出來炒作。多謝。



2017年3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