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公共運輸設施禁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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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政府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在全港八個行車隧道出入口範圍內的巴士轉乘處及毗連的設施實施禁煙規定,以減低二手煙對候車乘客的影響,保障公眾健康。該等法例修訂已於去年三月三十一日實施,但不涵蓋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致使於該處候車的市民被迫每日吸入二手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在進行上述修例工作時,為何沒有將當時已啟用近三年的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指定為禁煙區;及
(二)全港現時有哪些巴士轉乘站尚未指定為禁煙區,以及當局會否將禁煙規定擴展至該等地方;若會,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以循序漸進及多管齊下的方式,推動控煙工作,鼓勵市民不要吸煙、吸煙人士盡早戒煙或減少吸煙量,並盡可能保障公眾免受二手煙的影響。
自二○○九年九月一日起,我們已分階段把確定為符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第3(1AB)條所述定義的公共運輸設施指明為禁煙區:
(1) 由2類或以上的公共運輸工具的總站所組成,並用以達成及便利轉換該類運輸工具的區域;或
(2) 多於一條的《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2條所界定的指明路線的任何巴士總站。
現時共有239個公共運輸設施被指明為禁煙區,當中包括50個有上蓋建築物的公共運輸設施、55個室內公共運輸設施和134個露天公共運輸設施。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我們訂立了《2015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令》,把下列八個隧道入口範圍內的巴士轉乘處指定為禁煙區:
(1) 獅子山隧道巴士轉乘處;
(2) 海底隧道巴士轉乘處;
(3) 東區海底隧道巴士轉乘處;
(4) 城門隧道巴士轉乘處;
(5) 大老山隧道巴士轉乘處;
(6) 西區海底隧道巴士轉乘處;
(7) 大欖隧道巴士轉乘處;以及
(8) 青沙公路巴士轉乘處。
把以上指定的巴士轉乘處列為禁煙區的措施,是經考慮相關公共設施的實際設計、人流情況和執法問題後,將禁煙範圍擴展至其他公共設施的首個試點。由於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並非位處隧道入口範圍內,故此並未有被列為禁煙區。我們會於今年檢討這個措施自去年三月實施以來的情況和成效,並根據結果考慮進一步擴大禁煙區至其他設施或範圍(包括屯門公路的巴士轉乘設施等)的可行性及時間表,以期在適當時候採取進一步政策措施加強控煙,保障市民健康。
完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0分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