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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根據《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動議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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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今日(三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第40條動議擬議決議案的總結發言:
 
代主席:

  我首先衷心多謝郭家麒議員提出的寶貴意見。我想在此作出扼要的回應。

  一直以來,政府都會因應香港社會的轉變和經濟發展的步伐,以及實際情況所需,不時檢討勞工法例,以及確保這些法例可切合勞資雙方的合理訴求及法例賦予僱員的保障能與時並進。我們會繼續留意社會及各方面的情況,聽取各界的意見,因應實際情況作出檢討和適切的改善,以期在保障病患者的權益及業界的承擔能力之間能取得平衡。

  我想重申,政府一向關注肺塵埃沉着病(肺塵病)及間皮瘤患者以及其家屬的情況,並已有既定的客觀機制每兩年視乎情況調整《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下各個補償項目的金額,務求令有關補償金額的水平能配合有關期間的物價變動,並顧及其他相關的因素,從而為肺塵病及間皮瘤患者以及其家屬提供合理的保障。

  今次的修訂建議已獲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的支持,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的僱員及僱主代表一致通過,以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亦表示支持。在將來建議調整上述補償項目的金額時,我們一定會參考郭議員和其他議員今日提出的寶貴意見。事實上,我們亦會繼續與持份者保持聯繫,與他們交流看法,並小心分析可行的改善建議,在平衡僱員權益及僱主和業界的負擔能力下,適當跟進和作出改善。如果結果顯示補償金額有需要作出適當調整或有其他需要改善的地方,我們亦會徵詢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勞顧會及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在此,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這項決議,讓肺塵病及間皮瘤患者以及其家屬可盡早獲得更高的保障。

  多謝代主席。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