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港鐵車廂火警事故及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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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上月十日,港鐵荃灣線發生通車38年以來最嚴重的懷疑縱火事故。該事故導致十多人受傷,當中數人的傷勢嚴重或危殆。該事故令公眾關注大型運輸系統的突發事故應變計劃是否妥善,以及乘客能否適時獲得充足資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港鐵南港島線以無人駕駛的列車行走,而部分港鐵站(包括南港島線和觀塘線延線的部分車站)沒有港鐵職員在月台當值,現時有關的政府部門就該類列車及車站內發生突發事故所制訂的應變計劃為何;
(二)有否評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在上述事故中有否適時向乘客發放充足資訊;
(三)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否因應上述事故就突發事故制訂額外的應變措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政府部門在過去兩年進行的大型緊急事故演習中,港鐵公司職員參與的情況為何;當中有否包括港鐵站當值人員和列車車長;若否,會否於短期內安排進行有該等人員參與的演習;及
(五)有否考慮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大型運輸系統的突發事故應變計劃(包括向乘客適時發放資訊的安排);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二○一七年二月十日晚上,一列荃灣綫列車由金鐘站前往尖沙咀站途中,懷疑有乘客於車廂內縱火,事件導致19名乘客受傷或不適。
涉事列車車長於晚上七時十一分獲悉有乘客拉動車廂內緊急掣,並感到有煙味,因此即時向車務控制中心通報。車務控制中心職員隨即要求尖沙咀站職員於月台作好戒備,並通知警方及消防處。涉事列車晚上七時十四分到達尖沙咀站後,港鐵職員在五分鐘內已經疏散車上及月台上過千名乘客;為受傷乘客召喚救護車;聯同乘客將火撲熄。警方及消防員分別於列車抵站後約兩分鐘及四分鐘內到達現場,當時現場情況大致穩定下來。在事件發生短短的數分鐘內,已有港鐵職員、警方和救援人員先後到場提供緊急服務和控制現場情況,與應變計劃的設計和要求相符。
鐵路是香港公共交通網絡的骨幹,港鐵每日乘客量超過500萬人次,鐵路安全要求自當放在首位。雖然個別突發事件或個別人士的不當行為往往防不勝防,港鐵系統有足夠的設備及應變安排,處理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
就胡志偉議員的各項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三)港鐵公司一直都備有車務運作守則及安全守則,涵蓋不同突發事件(如火災及水浸等)的緊急應變。港鐵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則及應變計劃,須諮詢政府部門的意見。這些守則適用於所有鐵路線,包括無人駕駛的列車上。所有港鐵車務人員均須熟習這些安全守則及應變程序。若不幸發生事故,港鐵職員會按其性質及嚴重程度,啟動守則的應變程序。車長及車站職員與車務控制中心保持緊密溝通,而車務控制中心人員亦作出協調,有需要時調動列車服務及額外人手到受影響車站協助乘客。港鐵公司會盡快通知相關政府部門,包括機電工程署和運輸署。遇有鐵路服務延誤,港鐵公司會按現有應變計劃(見附件)妥善處理。今次車廂懷疑縱火事件中,港鐵職員均按安全守則及應變程序處理。
全自動列車的車廂內設直接接駁車務控制中心的緊急聯絡系統。緊急時,乘客可直接與車務控制中心聯繫,讓港鐵職員盡快提供協助。現時的安排,在開通初期,南港島線的無人駕駛列車上亦有港鐵職員當值。
(二)港鐵公司一貫透過不同渠道,包括車站及車廂內廣播、乘客資訊顯示屏,以及於港鐵網頁及智能手機程式「Traffic News」發布車務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二○一七年二月十日晚上列車上發生火警時,該列車車長在到尖沙咀站前已發出廣播通知乘客抵站後馬上離開車廂。尖沙咀站在列車到站後亦馬上發出廣播,表明該列車不會載客。列車到站後數分鐘內,車站職員已透過廣播及乘客資訊顯示屏告知所有乘客,車站出現緊急事故;處於大堂及月台上當值的職員亦指示乘客撤離車站。同時,港鐵公司即時透過智能手機程式向乘客發放車務信息,通知乘客尖沙咀站發生緊急事故及列車不停該站。
(四)現時港鐵公司為職員安排定期訓練,並聯同警務處及消防處每年舉行12-15次演習,模擬緊急和重大事故來測試疏散和緊急應變程序。透過重覆演習和訓練,確保職員熟習應變程序內容及施行方法。對上一次大型演習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即約三個月前)舉行,有約2 000人參與,當中包括港鐵車站職員、車長及公眾人士(作為模擬乘客)。因應今次懷疑縱火個案,政府及港鐵公司會既加強亦加密演習。
(五)從懷疑縱火事件當日應變速度及效果所見,上文提及的既定緊急應變程序有效啟動,並發揮效用。鑑於今次事件的嚴重性,港鐵公司管理層已成立一個高級別委員會(當中包括專家顧問),就事件作全面調查及檢討,包括車站及車廂的安全設備及應變程序;職員在執行既定程序方面是否有效;恢復服務安排是否適時有效;向乘客發放信息的工作是否得宜等,並會提出進一步改善措施。完成調查後,港鐵公司會向機電工程署提交報告。機電工程署聯同消防處及警務處等部門審閱報告,跟進港鐵公司提出的改善措施的落實。最終的報告將會公開。
專營巴士為路面的主要交通工具。現時,專營巴士車廂內所有防火及逃生設備均符合《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的規定。巴士車廂採用阻燃物料製造,車廂和引擎倉之間亦設隔火裝置。巴士車廂備有滅火筒、緊急出口及敲碎玻璃手錘等;車廂內貼有指示,指引乘客遇有事故時如何打開緊急出口或使用手錘敲碎玻璃逃生。運輸署及專營巴士公司均定期檢查裝備,確保妥善保養和運作正常。另一方面,各專營巴士公司已發出指引,教導車長如何處理火警及疏散乘客,亦於入職及在職訓練時進行演習。巴士公司適時檢視指引及訓練課程。
是次港鐵懷疑縱火事件後,運輸署及機電工程署亦會聯同相關部門檢視各公共交通營辦商現時提供的滅火及逃生裝置、緊急應變計劃、員工培訓及演練等安全措施,評估是否須作出改善。
完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