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放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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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蔣麗芸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環保團體指出,近年放生動物活動越來越普遍和商業化。然而,有部分動物在運送或售賣過程中已變得虛弱或患病,因此牠們被放生後很快便死去。該等團體又指出,部分放生者在不適合的地點將動物放生或將不適合放生的動物放生,不但危害有關動物的生命,更會破壞本地的生態環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收到有關放生活動的投訴數目,以及按品種分項列出被放生動物的數目;

(二)鑑於有環保團體指出,有不少放生者不甚了解被放生動物生存所需的生境,以及被放生動物可能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當局有否措施鼓勵市民以其他方式表達對動物的善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現時有何法例規管動物放生活動;有否檢討現行法例是否足以規管經營放生活動的行業,以維護動物福利; 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會否仿效台灣的做法,立法禁止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任何動物釋放到野外;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近年有部分市民基於信仰或其他原因將動物放生。然而,不當地放生動物,包括置動物於不適合生存的環境,可能會影響牠們的健康和生態系統。政府一直與相關動物福利團體合作,加強公眾教育,讓市民明白放生活動可能對動物及環境均可能造成負面影響。

  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一共收到四宗涉及懷疑放生龜、淡水蝦及魚的投訴;其中一宗投訴涉及60至70隻龜;而其餘投訴均沒有具體說明涉及的動物數目。漁護署在接獲投訴並到現場視察後,均未能確定是否曾進行放生動物的行為。
 
(二)漁護署與三個關注放生活動的組織,包括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愛護動物協會、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共同設計了一款有關放生活動物的海報,教育市民放生活動可能帶來的影響。該海報在社區各處(包括街市、雀鳥公園、渡輪碼頭、郊野公園及地質公園)派發及張貼,亦派發予超過50個宗教團體,提醒市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及考慮以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活動,例如植樹及參與動物福利團體或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等。據了解,部分動物福利團體亦有向公眾發放信息,提醒市民需慎重考慮放生動物可能對動物福利帶來的負面影響。

(三)我們認為加強公眾教育,以提升市民對放生活動的關注及提醒市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至為重要。漁護署會繼續夥拍動物福利團體推動有關工作。現階段,政府並沒有計劃立例規管經營放生活動或有關行業。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