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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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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財政預算案》,環境局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公布在本年四月一日至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以下不同種類的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安排:

i)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寬免額會以97,500元為上限;及
ii)電動商用車(包括貨車、巴士、小巴、的士和特別用途車輛)、電動電單車和電動機動三輪車:首次登記稅會全數豁免。

  政府會實施一次性的安排,於今日上午十一時(香港時間)以前,已由買家於本地註冊分銷商訂購或其車主已安排付運本港的電動私家車,即使於本年三月三十一日後才作首次登記,仍可繼續獲得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

  環境局發言人表示:「財政司司長今天在發表《財政預算案》時公布,考慮到過往幾年私家車的整體增幅以及電動私家車漸為駕駛人士接受,政府決定修訂有關安排。由今年四月一日至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電動商用車、電動電單車和電動機動三輪車將繼續獲全數豁免其首次登記稅,但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寬免額將會以97,500元為上限。」

  發言人續説,新的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安排已考慮到更廣泛地使用電動車輛以替代傳統車輛的優點、電動私家車漸為駕駛人士接受,以及在過往幾年私家車數目的快速增長已導致交通擠塞日益嚴重。新的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免能夠平衡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和避免令私家車進一步增長。

  發言人說:「商用車輛是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以電動車替代傳統商用車輛可大大改善空氣質素,因此推廣使用電動商用車輛是政府的重點工作。繼續全數豁免電動商用車的首次登記稅會有助推廣其使用。同樣地,電動電單車和電動機動三輪車亦會繼續獲全數豁免其首次登記稅。」

  為免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的寬免額影響在今日上午十一時以前已由買家於本地註冊汽車分銷商訂購或已由車主安排付運本港的電動私家車,這些電動私家車,即使於本年三月三十一日後才作首次登記,仍可繼續獲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電動私家車車主或本地註冊分銷商在上述電動私家車作首次登記前,無需向運輸署就豁免首次登記稅的事宜提交申請。電動私家車車主或本地註冊的分銷商須在辦理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時,向運輸署一併提交豁免首次登記稅的申請,並提供證明文件,以供運輸署核實該電動私家車的申請資格。相關詳情會盡快公布。市民如有查詢,可致電1823電話中心或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電話:2804 2634)。

  除了為電動車提供首次登記稅寬免外,政府會繼續推廣使用電動車,措施包括綠色運輸基金試驗計劃、在新建樓宇的停車場配備電動車充電裝置的基本設施可獲寬免新建樓宇停車場樓面面積、新建築物的規劃標準建議當中百分之三十的私家車泊位提供電動車充電設施、擴大及提升公共電動車充電網絡,以及設立熱線電話就安裝充電設施的具體安排和技術問題提供相關資訊及技術支援。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