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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管理野生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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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於一九九九年開始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禁止遊人餵飼野生猴子等野生動物。此外,漁護署推行多項旨在減少野生猴子數目的措施,包括提醒遊人切勿餵飼猴子的公眾教育、在效野公園改用腳踏式開關垃圾箱以減少猴子食物來源,以及進行猴子避孕及絶育計劃。然而,據悉猴子襲擊遊人甚至闖入民居的事件近年越來越多,反映現行政策和措施的成效不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漁護署有否統計過去三年,每年全港的野生猴子數目;如有,數目為何,以及它們有否呈上升趨勢;如有此趨勢,有否探討原因為何;

(二)過去三年,每年漁護署接獲野生猴子襲擊人類和闖入民居的投訴宗數分別為何;

(三)過去三年,每年漁護署人員為執行禁止餵飼野生猴子的規定而(i)進行巡邏的次數及(ii)提出檢控的個案宗數,以及每年被定罪人士數目及他們一般被判處的罰則為何;

(四)過去三年,漁護署調配了多少人手為野生猴子進行避孕及絶育;有否評估該計劃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五)漁護署會否就下述工作進行檢討:(i)監察野生猴子數目、(ii)就禁止餵飼野生猴子的規定執法,以及(iii) 就該項禁止規定進行公眾教育;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漁護署會否考慮聘請擅長控制野生猴子繁殖的內地專家來港提供協助,以及建議可行方案?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賢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的部分地區、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鄰近大埔道之郝德傑道地區,以及大埔道琵琶山段,已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為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地點。禁止餵飼措施旨在減少猴子依賴餵飼,讓牠們自行在郊野中覓食。過去多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在相關郊野公園內種植約三十萬棵適合猴子進食的植物,包括楊梅、白桂木、南酸棗、嶺南山竹子和餘甘子等,確保牠們在野外有充足的食物,吸引牠們重返大自然覓食及生活。

  根據漁護署的調查,猴子在民居附近出沒,主要是習慣被人餵飼或受垃圾站中的食物吸引,因而走近民居覓食,對市民造成滋擾。因此,要有效減少猴子闖入民居,市民應停止餵飼動物,以及妥善清理垃圾。為提醒遊人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漁護署已在上述禁餵地點及相關郊野公園的主要出入口張貼告示和掛上大型橫額,提醒市民切勿餵飼野生或流浪動物。

  為有效處理猴子滋擾的情況,漁護署已加派人手專責在經常有猴子出沒的黑點巡邏。當接獲有野生猴子在民居附近出沒,漁護署會盡快派員到場跟進,驅趕或捕捉闖入民居的猴子,並在調查猴子出沒的情況和原因後,向受影響市民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意見,以更有效控制和處理猴子滋擾問題。如有需要,漁護署會聯絡其他部門跟進因猴子滋擾而衍生的其他例如環境衛生等問題。此外,漁護署會因應猴子在民居出沒的情況,設置捕獸籠,誘捕徘徊民居的猴子,以減低對居民造成的滋擾。在過去三年,漁護署未有接獲猴子襲擊市民的個案,而接獲猴子滋擾的個案數目如下: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猴子滋擾個案數目 437宗 550宗 447宗

  在禁餵地點進行餵飼,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漁護署人員會定期巡邏禁餵地點,如發現有人違例餵飼猴子或其他野生動物及有足夠證據,便會提出檢控。漁護署會因應實際情況,不時檢討禁餵巡邏的安排;如有需要會加派人手於晚間或假日進行執法工作。在過去三年,有關檢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資料如下: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巡邏次數 797次 1 342次 1 031次
提出檢控個案數目 67宗 66宗 72宗
成功檢控個案數目 65宗 60宗 45宗*
罰款/平均每宗
(個案罰款範圍)
$770
($0-$1,000)
$813
($0-$1,200)
$777
($0-$1,500)
*二○一六年的檢控個案中,有25宗個案現正排期審理。

  從二○○七年開始,漁護署定期安排行動,為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的猴群進行避孕及絕育處理,每次行動約有10位人員參與。漁護署會監察猴群數量的變化,從而長遠控制牠們的數目。根據調查顯示,居住在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的猴子出生率有下降趨勢,由二○○八年約78%下調至近年約35%;群落數目亦在過去八年減少了超過23%,而在過去三年維持約1 650隻。漁護署會繼續監察本地猴群群落的變化,並會為更多猴子進行絕育處理。

  漁護署會不時就其管理猴子的工作進行檢討。為了更有效控制猴子滋擾,漁護署現正檢討處理猴子滋擾的工作,並會邀請各地的野生動物保育專家提供協助,從而制訂一個更全面的猴子管理計劃。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