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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在灣仔發展會議展覽場地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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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淑莊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一項受政府委託進行的顧問研究於二○一五年預測,到了二○二八年,香港的會議展覽場地於旺季期間將短缺十三萬平方米。顧問公司建議十五項措施,以進一步推動會議及展覽業發展、提高場地使用率及增加場地供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上月二十五日表示,政府已邀請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就其中一項建議措施(即在沙田至中環線的會展站上蓋興建會議中心)進行初步設計工作。此外,行政長官於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建議,最快在二○一九年清拆灣仔運動場,以進行綜合發展(綜合發展計劃),而貿發局將會就此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據悉,現時全港只有灣仔運動場和將軍澳運動場符合舉辦國際水平田徑賽事的場地要求,而將會在啟德體育園興建的新運動場預計在二○二二年才落成。因此,有體育界人士對清拆灣仔運動場的建議表示保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顧問研究報告建議的各項措施的最新進展(按下表列出);政府有否定期檢討各項措施的推行情況及成效;
 
  建議措施 最新進展
進一步推動會議及展覽業發展及提高場地使用率的短中期措施
(可在未來十年考慮/實施/達成)
1  
2  
……  
11  
增加場地供應的中長期措施
(可在未來十五年考慮/實施/達成)
12  
……  
15  
 
(二)在政府邀請貿發局就興建會議中心進行初步設計工作前,有關的可行性研究、總體方案、環境及交通影響評估研究是否已完成;若否,為何政府在有關研究尚未完成便作出邀請;若然,有關研究由哪些機構進行及所涉開支,以及有關的報告可否公開;政府委託貿發局負責該項工作有否經過公開招標的過程;若有,招標工作的詳情;若否,理據為何;
 
(三)政府委託貿發局進行綜合發展計劃的可行性研究有否經過公開招標的過程;若有,招標工作的詳情;若否,理據為何;
 
(四)灣仔運動場在過去十年及將軍澳運動場自二○○九年啟用至今,每年各自在繁忙季節、在非繁忙季節及全年整體的使用率分別為何;
 
(五)在啟德體育園興建的新運動場會否符合舉辦國際水平田徑賽事的場地要求;鑑於新運動場會在灣仔運動場清拆數年後才啟用,政府有否評估在過渡期間,單靠將軍澳運動場是否可滿足舉辦國際水平田徑賽事的場地需求;若有評估而結果為否,政府有沒有補救措施;
 
(六)鑑於政府表示考慮改建香港大球場為運動場,政府有否制訂落實時間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為何政府未有替代場地便建議清拆灣仔運動場;及
 
(七)政府會否就清拆灣仔運動場及改建香港大球場的建議諮詢體育界、學界及公眾;若會,詳情和時間表為何;政府會否在體育界和學界不支持清拆灣仔運動場的情況下押後或擱置綜合發展計劃;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七個部分,經徵詢民政事務局及發展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政府於二○一四年採納經濟發展委員會轄下會展及旅遊業工作小組的建議,就香港在二○一四至二○二八年的十五年期間對會展設施的需求,進行顧問研究。結果顯示,二○二八年於會議展覽旺季期間,香港將欠缺約十三萬平方米的場地。顧問與持份者討論過程中,持份者就如何滿足未來對會展設施需求提出了十五項建議。顧問在考慮了四個主要因素,即能否應付未能滿足的場地需求、能否實行、政府能否參與,以及主要風險及限制,並進行定量經濟影響評估後,向政府提出其認為可行的短、中、長期建議。顧問提出的建議及最新進展表列如下:
 
顧問建議 最新進展
建議政府在未來數年締造有利環境,推廣新辦活動,並積極爭取會議及新展覽舉行,尤其於淡季,以提高場地使用率,及令行業更加多元化。此外,政府亦應拓展配套設施(如酒店及交通),尤其是在大嶼山,以提高香港作為會展旅遊目的地的吸引力。 政府一直推動會展旅遊業的發展,善用香港的會展設施。其中包括:
 
(甲)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轄下的「香港會議及展覽拓展部」一直致力推廣會展旅遊,並積極協助擬在香港舉辦國際會議和展覽的團體尋找合適場地,向其提供合適地點的參考資料;
 
(乙)旅發局亦一直與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以及主要會展場地(包括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中心)及亞洲國際博覽館(亞博館))保持緊密合作,在多個目標市場聯合進行市場推廣活動,吸引不同機構來港舉辦活動;
 
(丙)政府自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連續三年每年向旅發局額外增撥一千五百萬元,針對不同規模和類型的會展活動提供更具吸引力、更切合活動主辦機構及參加者需要的支援服務及增值優惠。政府由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起會將上述每年一千五百萬元撥款恆常化,繼續支持旅發局有關方面的推廣工作;
 
(丁)旅發局於二○一六年推出計劃,以吸引更多中、小型規模的會展及獎勵旅遊活動在港舉行;以及
 
(戊)政府一直鼓勵貿發局及其他辦展商以「一展兩地」或「兩展兩地」等不同方式舉辦展覽會,充分利用本港會議及展覽設施。要成功以不同模式舉辦展覽,需要展館及辦展商的緊密協調,而參展商和買家亦需要時間適應。
中期而言,建議在灣仔北會展站上蓋興建專為會議而設的會議中心,讓發展中的會議業實現高增長潛力,應對鄰近城市的激烈競爭。專為會議而設的會議中心可與會展中心在運作上發揮協同效益。 有關建議已被採納,行政長官在二○一五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待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會展站於二○二○年左右落成後,在該站上蓋興建會議中心。貿發局現正應政府邀請進行設計工作。
較長遠而言,政府應考慮在大嶼山及/或其他選址增建/擴建會議及展覽場地(如在啟德發展酒店、會議及展覽場地的綜合設施),有關選址附近應具備足夠的配套設施(如住宿、餐飲、娛樂及交通)。 政府一直研究增加會展場地面積的不同方案,以維持會展業的競爭力。除在沙中線會展站上蓋興建會議中心外,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亦初步構思,研究透過私人融資,在西九文化區西部發展一個中型多用途設施,涵蓋展覽、會議及表演等用途。至於在機場島的亞博館亦已預留土地進行擴建。
 
然而,我們估計,即使計及在沙中線會展站上蓋、亞博館擴建以及西九文化區的會展設施,仍然不足以滿足香港在二○二八年於旺季期間對會展場地的需求。因此,政府需要繼續研究於其他選址增建或擴建會展場地。有見及民政事務局在全港各項運動設施發展的計劃,政府認為可研究在灣仔運動場用地作綜合發展的可行性。建議是一個初步構思,政府現時未有定案。政府會待可行性研究有結果後,才作進一步考慮。
    
 
(二)規劃署於二○一二年委託顧問公司就探討在沙中線會展站上蓋進行發展進行建築設計可行性研究,涉及顧問費用為一百四十萬元。研究的目的是確定在沙中線會展站上蓋發展會議設施的初步可行性,並修改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以容許上蓋興建會議中心。根據有關研究的結果,規劃署於二○一三年五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交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圖的修訂建議,將沙中線會展站用地的土地改劃為「綜合發展區」,建議上蓋發展主要作會議設施及其他與商業有關的用途,並闢設鐵路車站設施、公共運輸交匯處及其他輔助設施。經修訂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於二○一三年五月展示予公眾查閱,並於二○一四年二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就該「綜合發展區」而擬備的規劃大綱亦於二○一四年七月獲城規會同意。
 
  因應上文第(一)部分答覆所述的顧問研究結果,行政長官在二○一五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待沙中線會展站於二○二○年左右落成後,會再在該站上蓋興建會議中心。有見及顧問認為香港在二○二八年於會議展覽旺季期間將欠缺約十三萬平方米的場地,我們認為需要檢視上蓋發展的規模及設計,務求增加設施的面積。就此,政府於二○一五年邀請了貿發局就會展站上蓋興建的會議中心進行設計工作。
 
  貿發局是法定非牟利機構,法定職能是促進、協助和發展香港與其他地方的貿易,而籌辦國際會議和展覽是促進和發展貿易的有效途徑之一。貿發局籌辦的會議和展覽,均已發展成區內主要的會展活動,其專業知識和推動服務業發展的經驗,對研究新會展設施有很大幫助,因此政府邀請了貿發局進行有關設計工作。
 
(三)正如上文第(二)部分答覆所述,貿發局是法定非牟利機構,其在舉辦會議和展覽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推動服務業發展的經驗,對研究新會展設施有很大幫助。因此政府邀請了貿發局進行灣仔運動場綜合發展的可行性研究。
 
(四)將軍澳運動場為香港業餘田徑總會(田總)香港代表隊訓練中心,而灣仔運動場是田總指定訓練場地。該兩個運動場的田徑設施分別屬國際田徑聯會標準第一級及第二級,適合田總舉辦的本地或地區性田徑賽。
 
  將軍澳運動場於二○○九年舉辦東亞運動會田徑賽事,從二○一○年一月開放予公眾人士使用。除體育總會、學校或地區團體租用運動場以進行運動會、田徑訓練和比賽外,市民亦會到運動場進行緩步跑活動。將軍澳運動場二○一○年的平均使用率為百分之九十五,而二○一一年至二○一六年的使用率均達百分之一百。
 
  灣仔運動場於一九七九年啟用,場地設施主要供學校、體育總會及團體舉辦運動會、田徑比賽及訓練活動,不設公眾緩步跑時間。灣仔運動場過去十年(二○○七年至二○一六年)總體平均使用率為百分之九十。
 
  有關將軍澳運動場及灣仔運動場各年的使用率載於附件。
 
(五)擬議啟德體育園內有五千個座位的公眾運動場將提供國際標準的田徑比賽設施,包括標準的四百米環形跑道、熱身跑道和田項比賽設施,適合舉辦本地或地區性田徑比賽和訓練。現時將軍澳運動場是香港唯一符合國際田徑聯會標準第一級的田徑設施,因此在香港舉辦的國際田徑賽事一般都在將軍澳運動場進行。
 
(六)及(七) 若在本立法年度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啟德體育園的建造工程撥款申請,我們期望建造工程可於二○二二年完成。由於啟德體育園有一個可容納五萬人的主場館,我們有需要重新考慮香港大球場的定位,包括研究重建為一個設有田徑跑道的公眾運動場,以及減少現有的座位數目。我們會在五年內(即二○二二年之前)完成香港大球場重建的技術可行性研究,並諮詢相關區議會、體育界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見。
 
  有關《施政報告》中提出在灣仔運動場進行綜合發展的建議,貿發局將會進行可行性研究。我們知悉體育界對有關建議的關注,我們會繼續聽取各界的意見,並進行諮詢工作。政府會考慮可行性研究的結果及收集的意見,再考慮下一步的工作。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8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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