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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二月二十四日截止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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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提醒學校及教育團體,若有意提名候選人參選第十二屆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須於二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前遞交提名。

  教育局發言人今日(二月十四日)表示:「每所學校可提名一位在職常額檢定教員(包括校長)為候選人。」

  「任何在職常額檢定教員如獲六十名同類學校的在職教員支持,亦可以獨立候選人身分參選。」

  「本地的師資培訓大學、辦學團體,以及已獲批准加入香港教師中心成為團體會員的學校議會、校長團體和教師團體,亦可提名候選人。」

  教育局呼籲教師、學校及教育團體積極支持和參與第十二屆議會選舉。所有提名必須於二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前送達教育局。學校投票日定於四月六日舉行。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乃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議會的職權範圍包括︰

* 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人員操守的意見;

* 擬訂一套應用準則,以界定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操守,並通過諮詢,使這套準則得到各個教育界別廣泛接受;及

*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議會共有二十八個議席,分四個類別,即教師提名類別(十三席)、教育團體提名類別(八席)、家長代表提名類別(三席)及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名類別(四席)。

  新一屆議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由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至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如欲查詢議會選舉事宜,請致電2780 8432,亦可電郵至cpcoffice@edb.gov.hk或致函九龍彌敦道405號九龍政府合署7樓702室。
 
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