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單車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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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榮鏗議員的提問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近年在新市鎮和新發展區締造「單車友善環境」,設置單車徑和單車泊位等設施。然而,有市民批評政府未有在市區推行類似的政策,以致他們不能在市區以單車代步。政府一直表示由於市區的交通一般較為繁忙和地少車多,所以難於在市區找到合適土地設置該等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法例確認和保障騎踏單車人士使用道路的權利;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當局會否考慮制定相關的法例;
 
(二)現時全港單車泊位的數目及其位置(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如未有該等資料,原因為何;
 
(三)鑑於有騎單車人士指出,有不少道路路面有坑洞、裂縫或凹凸不平等狀況,對他們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當局就定期檢查及維修道路路面所訂的政策或措施為何;
 
(四)當局會否加強宣傳及教育工作,提醒汽車司機尊重騎單車人士共用道路(快速公路及隧道區域除外)的權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當局會否把與騎單車人士共同使用道路的駕駛技巧和安全知識納入駕駛執照考試的內容;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當局會否就市區內興建單車徑及單車優先道路進行可行性研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當局會否規定市區重建局在進行區域性重建項目時,預留地方設置單車泊位,以及擴闊道路以供興建單車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八)鑑於當局近年多次表示會控制車輛(特別是私家車)的數目,以紓緩交通擠塞及改善空氣質素,當局會否在控制車輛數目增長的同時,一併推廣單車作為代步工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榮鏗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車輛」指任何經構造或改裝為用於道路上的車輛,而不論是否由機械驅動,但不包括西北鐵路車輛(即輕鐵)或電車。單車歸屬「車輛」類別,可在行車道上騎踏;但基於道路安全考慮,現時有個別行車道路段劃為禁止騎踏單車區,例如快速公路和政府隧道等。
 
  此外,《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亦訂明騎單車者須遵守的規例,例如有關魯莽、不小心或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騎踏單車的罪行,在黑夜時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須在車頭展示白燈及在車尾展示紅燈的規定等。
 
  因此,騎單車者與其他駕駛人士一樣,享有使用道路的權利及須遵守相關法例的責任。
 
(二)現時全港共有約57 700多個公眾單車泊位,各區泊位的分布詳見附件。
 
(三)路政署負責轄下公共道路和附屬道路設施(包括單車徑)的保養工作,並會定期派員巡查及進行不同規模的維修保養。為保持良好及安全的道路路面狀況,路政署會就主幹道路每星期進行一次巡查;其他道路則會每一至三個月進行一次巡查;公共道路的單車徑則會按位置及交通流量安排每一星期至三個月進行一次巡查。另外,路政署會為各類道路(包括單車徑)每半年進行一次詳細巡查,旨在了解有關道路的表面及結構情況,蒐集相關的數據資料,以便籌劃並為維修保養工作訂下優次,按計劃有序地進行維修保養,防患未然。
 
  如接獲道路設施損毀的報告或在定期巡查勘察時發現道路設施損毀,路政署會按損毀情況盡快安排合適的復修工作,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四)政府十分重視單車安全。運輸署及警方一直與道路安全議會緊密合作,透過宣傳及教育,向駕駛人士及騎單車人士傳達互相尊重的信息。例如,我們製作了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廣播、《單車樂:安全錦囊》教育短片和《道路安全通訊》宣傳刊物等,提醒駕駛人士尊重騎單車人士擁有共用道路的權利,而駕駛人士和騎單車人士亦應互諒互讓,避免意外發生。
 
(五)現時申領駕駛執照的駕駛測驗中的筆試部分按《道路使用者守則》(下稱《守則》)設定。《守則》涵蓋交通及道路安全知識,《守則》第五章「所有駕駛人須知」已載有指示駕駛者如何在駕駛時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騎單車人士等)安全的內容。至於路試部分,考生在應考途中須觀察道路交通情況,遇上騎單車人士時,必須顧及他們的安全,作出適當的駕駛行為。
 
(六)香港的市區一般交通非常繁忙,路窄人多,路旁上落客貨活動頻繁,經常有車輛駛經並需在路旁短暫停留。基於道路安全考慮,政府不鼓勵市民在市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
 
  此外,市區路面空間一般較有限,若要在路面劃出單車專用道,便需要縮窄現有的行人道或現有行車道,無可避免地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便或加劇路面擠塞,容易引致交通意外。在沒有專用單車徑的情況下,若有大量單車在市區與其他車輛共同使用繁忙道路,亦會增加意外風險。
 
  基於上述原因,政府現時沒有計劃在巿區設置單車優先道路。
 
  至於位於市區的新發展區,政府會在個別具條件的項目中,在規劃階段考慮引入單車徑網絡。例如政府正為前啟德機場進行大型市區發展計劃,根據《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啟德發展區內已規劃了長約6.6公里的單車徑網絡。為回應公眾期望啟德發展區單車徑網絡可覆蓋更廣闊的範圍,以同時供休閒娛樂之用,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四年檢討了單車徑網絡,並建議利用公共休憩用地把單車徑網絡擴展至大約13公里。該署並已在二○一五年十一月展開了一項可行性研究,以檢討擬議單車徑網絡、配套設施(包括租賃與停泊服務)、經營與管理架構和實施策略。研究預計在二○一七年年中完成。
 
  此外,在規劃發展市區海濱用地時,政府亦會審慎研究興建單車徑的可行性,並在環境許可的情況下,加設單車徑及相關設施,方便市民以單車作為康樂或短途代步用途。規劃署在二○一一年完成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中建議政府在進行詳細研究後,可考慮在規劃中的中環新海濱永久海濱長廊設立單車徑。另外,該署於二○一六年六月至八月進行的《灣仔北及北角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中,亦提出在擬議的總綱發展藍圖內預留空間設置主要用作休閒用途的單車徑,包括單車租賃系統的配套設施。至於擬議由北角油街至鰂魚涌海裕街之間的東區走廊下興建約兩公里長的行人板道,亦有建議在行人板道上設置單車徑、單車租賃及停泊設施。政府會在推展有關長遠發展時,周詳考慮進一步研究設置單車徑的可行性。
 
(七)發展局表示,《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八章包含了單車徑及單車停放處的規劃準則與指引。有關準則及指引旨在作一般參考,並需就個別發展項目(包括市區重建局的發展項目)的特別情況,予以靈活應用。至於擴闊道路方面,市區重建局一直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如運輸署或路政署)的整體規劃。
 
(八)政府非常重視道路交通擠塞問題,並會多管齊下,按部就班推行交通諮詢委員會早前在《香港道路交通擠塞研究報告》中提出的一系列建議,當中包括研究控制車輛(主要是私家車)增長。
 
  政府的交通政策,是以公共交通為本,減少依賴私家車。同時,我們致力營造綠色社區,推動單車及步行作為短途代步用途,方便市民往返公共交通工具車站和居所或辦公室,作為「首程」及「尾程」的短途接駁,減少市民使用機動交通工具。
 
  除了積極推動運輸及房屋局今年一月宣布的「香港好‧易行」計劃,鼓勵市民「以步當車」,我們會繼續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締造「單車友善環境」,包括改善現有單車徑和單車停泊設施,以及加強單車安全的宣傳教育。我們亦會研究如何協助團體以非牟利及自負盈虧形式營辦社區單車租賃服務。



2017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