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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名及選舉議員以供任命為專責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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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二月三日)建議十一名議員以供任命為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專責委員會)的委員。

  該十一名議員之後舉行閉門會議,並相互選出謝偉俊及周浩鼎分別擔任專責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專責委員會的名單載於附件。

  根據《議事規則》第78(2)條,立法會主席須考慮內務委員會的建議,任命專責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員。

  專責委員會將調查有關梁振英在二○一一年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簽訂協議(UGL協議),並於就任行政長官後從該企業收取與UGL協議有關的四百萬英鎊款項(該款項)的以下事宜:(i)梁振英有否遵從《基本法》第四十七條及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下的申報規定;(ii)UGL協議與梁振英行政長官的身分有否構成任何利益衝突,以及(iii)該款項根據香港法例是否應予課稅。
 
2017年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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