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串謀出口配方粉及處理私煙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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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二○一六年五月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禁區範圍內,發現該名女子向該名男子分發配方粉出口到內地,並從他接收懷疑私煙,於是拘捕他們,並檢獲約七十三公斤配方粉,估計市值約一萬八千元,以及一千二百二十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約三千元,應課稅值約二千元。
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三十六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淨重不超逾一點八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該人士須年滿十六歲,並且在過去二十四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完
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45分
香港時間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