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旅遊業條例草案》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旅遊業條例草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大家好。檢視本港旅遊業現行規管架構已醞釀多時,政府於二○一一年進行公眾諮詢,經全面考慮所收集的意見後,決定成立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並制訂新法例,全面就旅行社、導遊及領隊實施發牌制度,對香港旅遊業作出整體規管。
   
  我們於二○一三年勾劃出初步立法建議後,隨即着手擬訂條例草案。鑑於近年時有發生業界嚴重違規事件,二○一六年年初更有一少撮業界人士發起所謂「不合作運動」,我們一直因時制宜,致力完善新規管制度的細節。
   
  概括而言,擬議新規管制度有三大重點,即:
   
(一)成立旅監局,更獨立及全面去做規管;
(二)打擊業界嚴重不良行為;及
(三)促進行業健康長遠發展。
   
  新法例會成立旅監局作為法定監管機構,更全面規管香港旅遊業界,包括旅行社、導遊及領隊。旅監局將有三十名成員,全部成員由政府委任,並以非旅遊業界人士為主,以樹立獨立公正形象。業界方面會有旅行社、導遊及領隊代表,確保不同業界持份者能參與旅監局的工作。
   
  過去不少業界嚴重違規事件均與內地赴港旅行團業務運作有關,特別是強迫購物,部分個案涉及與旅客衝突甚至人命傷亡,困擾業界之餘,亦嚴重影響香港旅遊業的形象及聲譽。因此,新法例會引入多項針對措施打擊有關不良行為。此外,新法例會向旅監局賦予足夠巡查及調查權力,確保業界人士配合旅監局執行法定職能。
   
  為推動本港旅遊業整體發展和提升專業形象,我們建議從旅遊業賠償基金的結餘撥出一定百分比的款項,成立「旅遊業發展基金」,以惠及旅遊業界。日後旅監局在制訂發展基金的用途範圍時,會聽取業界意見。
   
  我們會繼續就立法建議與業界及社會各界保持溝通,並計劃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就條例草案的主要立法建議,我們歡迎各位議員提出意見。謝謝。
 
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2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