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署長與受監護兒童及青少年歡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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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文娟在嘉許禮上致辭時讚揚獲嘉許的兒童及青少年自強不息,克服生活及學習上的種種困難,即使面對親人離世的傷痛或個人發展障礙等,仍能積極應對各項挑戰。她同時鼓勵在場的兒童和青少年繼續努力,向更高的目標邁進。
葉文娟亦向一直關顧及支持這些兒童及青少年的親友、照顧者、義工及社工表達謝意,並感謝東華三院連續十二年與社署合辦及贊助活動,為這班兒童及青少年送上鼓勵和祝福。
在今日的嘉許禮上,共有四十五名兒童及青少年獲頒發「最佳成就獎」或「最佳進步獎」。
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青少年都是因為種種原因,例如父母雙亡、失蹤、入獄、長期留院、欠缺照顧的能力或被評估不適宜照顧子女等,不能或不適宜與家人同住,由社署按《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請委任社署署長擔任其法定監護人。社署的個案社工會依據個別兒童及青少年的家庭狀況和需要,為他們制定適切的長遠福利計劃,包括安排領養、與家人團聚或長大後過獨立生活等。
截至二○一六年十一月底,共有六百二十名兒童及青少年受社署署長監護。其中,有四成二住在寄養家庭或兒童之家,另外三成半接受院舍服務,餘下則接受其他安排,包括獨立生活、與親生父母、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友同住。
今日一同擔任嘉許禮主禮嘉賓的還有東華三院主席馬陳家歡。
完
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3時47分
香港時間13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