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宣布加強退休保障制度
**************************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一月十八日)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加強多支柱的退休保障制度。

  他說,首先要改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支柱,讓僱員獲得最大保障;第二,要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支柱,以充分發揮補底作用;第三,協助長者應付醫療開支;第四,研發金融產品,讓長者善用資產,以增加退休後投資收入的穩定性。

  行政長官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對沖」。建議不具追溯力,即僱主在建議實施日期前的強積金供款將獲「豁免」。

  由於遣散費和長服金部分功能與強積金制度重疊,降低建議實施日期後的受僱期所引致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款額,由目前服務滿一年可獲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作為補償,下調至每月工資的一半。

  政府將自建議實施日期起的十年內協助僱主,尤其是中小企,分擔僱主的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

  梁振英說:「建議實施後,僱員被解僱時除獲得一定的補償外,其強積金亦會全面獲保障。」

  「僱主的支出會增加,但『豁免』安排和政府的補貼會有助減輕影響。」

  梁振英說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下一個工作目標是建立「積金易」或eMPF中央電子平台,將強積金計劃的行政程序標準化、簡化和自動化,進一步降低成本,為「全自由行」鋪路。

  「這將增加受託人之間的市場競爭,進一步減費的可能性也會相應提高。政府的願景是『一人一戶口』,每位僱員將強積金累算權益集中在一個強積金戶口,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退休儲備。」

  社會保障方面,梁振英指「長者生活津貼」現時惠及超過44萬名長者,約佔整體長者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七。政府會從兩方面優化「長者生活津貼」:

* 增加一層高額援助,向合資格領取津貼的較有經濟需要長者,即資產不多於144,000元的單身長者,或資產不多於218,000元的長者夫婦,提供每人每月3,435元的高額津貼,較現行津貼額高出約三分一。

* 放寬現行津貼的資產上限以惠及更多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單身長者由今年二月一日生效的225,000元上調至329,000元,長者夫婦則由341,000元升至499,000元。

  兩項措施首年將惠及約50萬名長者,而「長者生活津貼」的覆蓋率則增至百分之四十七。

  為配合人口政策延遲退休年齡的方向,政府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新政策實施前正領取綜援的60至64歲長者將不受影響。

  為減輕長者和家人的醫療負擔,政府建議將長者醫療券的受惠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讓額外約40萬名長者每年獲得2,000元的私營基層醫療津貼。

  政府會讓較年老和較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即75歲或以上而單身長者資產不多於144,000元或長者夫婦資產不多於218,000元的人士,免費使用公立醫院及診所服務,14萬名長者因此而受惠。

  為協助長者管理投資,政府會研究公共年金計劃的可行性,協助長者將一筆過資產轉化成每月穩定的退休收入。政府亦會研究增加銀色債券的發行量和延長年期。

  梁振英說,這次是回歸以來政府第一次就退休保障組織系統性的全港討論。

  他預計未來十年,政府改良社會保障、強積金和公共服務三根支柱將涉及每年超過90億元額外政府經常性開支,另有一筆過開支60億元。此外,由於僱主可能須為長服金作撥備,政府可能因此少收稅款最高可達180億元。

  他說:「面對人口老化的挑戰,作出這些重大的公共財政承擔,顯示政府的決心和誠意,並且已顧及政府及僱主的承受能力和平衡僱主僱員雙方的利益。」

  梁振英又推出多項措施加強安老服務,包括:

* 額外增加「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2 000張服務券(現為3 000張),以支援身體機能有中度或嚴重程度缺損的長者居家安老;

* 增加資助安老宿位,「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會在二零一七至二零一九年推出3 000張服務券;

* 增加療養照顧補助金及照顧認知障礙症患者補助金的撥款;以及

* 「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延續三年,並推出「福建計劃」,向選擇移居福建省的合資格長者每月發放「高齡津貼」。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