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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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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的每小時32.5元調升至每小時34.5元,增幅為2元或6.2%。

  《2017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將於本星期五(一月二十日)在憲報刊登,並於二月八日提交立法會。在立法會通過後,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二○一七年五月一日(即本年的勞動節)實施。

  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衷心感謝委員會主席翟紹唐資深大律師和全體委員辛勞及卓越的工作,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重要任務。

  蕭偉強說:「政府已審慎考慮委員會的報告,並認為委員會已透過合理持平的討論,適當履行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法定職能。」

  他補充:「法定最低工資自二○一一年五月一日實施以來,低薪僱員的收入持續得到改善。法定最低工資運作暢順,有賴社會各界的支持,我也十分感謝廣大僱主的合作。」

  《最低工資委員會2016年報告》的全文可於委員會網頁瀏覽(網址:www.mwc.org.hk)。

  政府亦會於一月二十日在憲報刊登《2017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並於二月八日提交立法會。該份公告修訂記錄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如須就某工資期支付予僱員的工資款額不低於每月一萬四千一百元(現時為一萬三千三百元),僱主便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為配合法定最低工資修訂水平的實施,經修訂的金額上限將會與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同日生效,即二○一七年五月一日。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