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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司法人員任命: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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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梁振英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范禮全首席法官和韋彥德勳爵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

  梁振英表示:「我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范禮全首席法官和韋彥德勳爵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范禮全首席法官由二○○八年九月起出任澳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並將於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卸任;韋彥德勳爵則由二○一一年十二月起出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他們的地位崇高、享負盛名。我深信他們將對終審法院大有貢獻。」

  《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獲推薦任命人士的簡歷見附件。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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