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就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決定的發言
**************************
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梁君彥今日(一月十六日)就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所決定的事項,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大家好,行政管理委員會今早開會,其中有兩個事項我想向大家說明。

  第一,是向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位收回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一事。行政管理委員會會維持較早前的決定,應向兩人全數追回款項。秘書處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應)收回的款項,經討論後,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直至相關的司法程序完結之後,就會展開法律的追討行動。

  第二個事項,是就三位議員,包括梁國雄、劉小麗和姚松炎,要求行政管理委員會承擔跟他們宣誓有關的司法程序所引起的法律費用一事。根據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現行政策,如果議員因為在立法會或其轄下委員會的程序中,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所引起的法律挑戰,行政管理委員會才會考慮承擔訴訟費用。

  行政管理委員會考慮到該三位議員在未有效完成宣誓前,並未開始履行其議員職責,故不適用於政策內的範圍。經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討論和投票後,行政管理委員會不會支付相關訟費。
 
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3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