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私象牙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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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走私象牙製品,今日(一月九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八星期及罰款十萬元。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該名四十三歲男子一月七日晚上從剛果民主共和國金夏沙出發,經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執法人員在他的寄艙行李發現約二十六公斤象牙製品。他其後被控非法進口瀕危物種。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無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
 
  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入口或舉報非法進口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或瀏覽網頁www.cites.hk



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