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邀請合資格人士申請成為認可評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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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由今日(一月九日)起至二月十日(星期五)接受合資格的人士申請成為認可評估員,為殘疾僱員進行《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生產能力評估。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殘疾僱員與健全僱員同樣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條例同時為殘疾僱員提供特別安排,讓因殘疾以致生產能力可能受損的殘疾僱員,有權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並收取按生產能力而釐定的工資。啟動生產能力評估的權利只屬於殘疾僱員,而評估必須由認可評估員進行。

  《最低工資(擔任認可評估員的準則)公告》(第608A章)指明,認可評估員須為具一定年資,提供關乎殘疾人士就業的職業康復或其他相關服務經驗的註冊職業治療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社會工作者,或職業康復從業員。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圓滿地完成由勞工處安排的培訓後,才會獲委任成為認可評估員。認可評估員的資料將載列於認可評估員名冊,以供決定進行生產能力評估的殘疾僱員從名冊中揀選並聯絡認可評估員直接安排評估。認可評估員完成每宗生產能力評估及所需的行政手續後,將會獲勞工處發放二千元的津貼。

  有關申請詳情,包括擔任認可評估員的準則、申請表格及指引,可瀏覽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如有查詢,請致電2852 3816。



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