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在廣州舉行第十六次會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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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和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魯修祿今日(一月六日)在廣州共同主持「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合作小組)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了兩地在二○一六年環保合作的進展,並議定了二○一七年的合作計劃。

  合作小組表示二○一六年的工作進展順利,在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水環境保護、林業及海洋資源護理合作等方面都取得良好進展(詳見附件一),特別是粵港雙方於去年九月簽署《2016-2020年粵港環保合作協議》。另外,雙方亦重新檢視二○一五年及二○二○年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中期研究的工作時間表,爭取在二○一七年第一季公布二○一五年的減排成果及在二○一七年年中前公布二○二○年的減排目標;雙方在合作小組的框架下設立「粵港海洋環境管理專題小組」,就區域內各項海洋環境事宜加強交流和溝通,合作改善區域海洋環境質素;雙方已完成「后海灣(深圳灣)水污染控制聯合實施方案」第二次回顧研究並敲定進一步合作計劃。

  合作小組亦通過了二○一七年的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包括跟進《2016-2020年粵港環保合作協議》,繼續落實兩地的空氣污染防治措施,完成減排目標中期回顧研究及「粵港澳區域性PM2.5聯合研究」。工作計劃亦包括水環境保護、林業、海洋資源護理及海洋環境管理等方面的合作(詳見附件二)。

  出席今天會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員包括環境局、發展局、環境保護署、水務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的代表;廣東省方面的代表來自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港澳事務辦公室、省氣象局,以及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和珠海市環境保護局。合作小組主要就兩地環境質量、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及可持續發展事宜進行磋商及交流。合作小組下設的專題/專責小組已增加至七個,負責落實各合作項目。



2017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