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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跨部門匯報有關迷你倉的巡查及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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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舉行跨部門簡報會,會上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和勞工處代表滙報各部門就迷你倉的巡查及跟進工作的最新情況。

  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和勞工處自今年六月二十八日起展開全港迷你倉的巡查工作,有關行動的目的是改善迷你倉的安全水平,以符合現行法例的要求。

  各部門以不同的方式,包括透過網上搜尋、實地巡查、由其他人士提供資料及消防處於十一月底完成為全港工業大廈進行的普查工作,共發現全港有885間迷你倉。消防處已完成巡查當中756間迷你倉,共涉及288幢樓宇。

  署理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曾永鴻說:「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消防處在政府的聯合行動中,已向257間發現有違規事項的迷你倉負責人發出共1 267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5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已獲遵辦。」

  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防火規格)潘玉龍表示,屋宇署是聯同消防處採取執法行動,經整理視察所得的資料後,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違規的迷你倉所在處所的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他們在指定限期內完成糾正工程。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屋宇署已就259間迷你倉發出571張命令。

  地政總署首席地政主任(土地管制及契約執行)梁閠興說︰「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地政總署共查核了871間迷你倉位處地段的地契,當中大部分迷你倉的所屬地契均准許作倉庫用途,有213間懷疑違反地契用途。就這些懷疑違契個案,地政總署已實地視察及確認193個迷你倉違反有關地契的指定用途。」至於其餘懷疑違反地契的個案,當中一些個案正在徵詢法律意見,而另有一些個案,由於分區地政處人員未能即時進入該處所作實地視察,分區地政處已去信業權人,以預約或確認下次視察的日期和時間。

  勞工處總職業安全主任(行動)陳祥興表示,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該處共巡查了813間迷你倉,並就僱員的職業安全事宜發出了13份「敦促改善通知書」及221份書面警告,以及提出13宗檢控。

  在已巡查的迷你倉內,消防處普遍發現以下違反《消防條例》的潛在火警危險事項,包括:

(一)單位逃生門裝有不合規格的門鎖;
(二)消防喉轆系統覆蓋不足;
(三)出口和方向指示牌數量不足;
(四)可開啟的窗口遭阻塞/數量不足;及
(五)迷你倉貯存間隔的排列布局存在安全隱患。

  迷你倉處所內亦普遍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地方,當中主要包括:

(一)儲存倉之間的通道闊度不足;及
(二)儲存倉間格導致逃生行走距離過長。

  勞工處發現違反職業安全法例的事項主要涉及:

(一)逃生途徑受阻;
(二)出路門上鎖;及
(三)違反「敦促改善通知書」的規定。

  各部門會繼續根據相關條例跟進個案,要求有關業主及迷你倉負責人盡快消除有關安全隱患。
 
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