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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牌照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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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必須遵守法例,否則會被檢控,其牌照亦會被撤銷或拒絕續發。

  勞工處早前因家盈僱傭中心(位於長沙灣)持牌人向一名求職者濫收費用被定罪,而撤銷其職業介紹所牌照。該持牌人其後向行政上訴委員會(委員會)提出上訴,但有關上訴最近已被委員會駁回。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職業介紹所經營者或打算經營職業介紹所的人士,若曾違反《僱傭條例》第XII部,如濫收求職者費用,或被信納為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勞工處處長可拒絕簽發或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或將其現有的職業介紹所牌照撤銷。」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求職者費用的投訴或查詢,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辦理。
 
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