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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實施最後階段五天工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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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將於二○一七年一月三日起實施五天工作周的最後階段,法院辦事處,包括各級法院的登記處及會計部、執達主任辦事處、遺產承辦處及宣誓處,一般將會於星期六關閉。新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司法機構會確保在實施五天工作周的最後階段後,必需的公眾服務將不受影響。裁判法院的新羈押案件、向各級法院提交的緊急申請將不會受影響。這些案件仍會按需要在非辦公時間內(包括星期六)予以處理。」

  發言人補充說:「司法機構亦會作出行政安排,以便法院辦事處可在有需要時於星期六辦公,處理可能作出的保釋金繳付和相關的申請。」
 
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