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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內地簽訂合作協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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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局與交通運輸部轄下的海事局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深圳簽訂《內地與香港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合作協議》,加強雙方在控制船舶大氣污染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協議由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和海事局副局長李宏印共同簽署。

  協議涵蓋多個主要合作領域,包括空氣污染控制、環境監測及研究,和環保訓練及交流等,以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包括香港水域內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的方案。

  協議亦強化香港與深圳在環境方面的合作,以達致要求區內來往的船舶於二○一九年須使用更潔淨能源(含硫量不超過百分之零點五)的目標。這項新措施可望進一步改善區內的空氣質素。

  在簽署儀式後,陸恭蕙亦藉此機會與李宏印就雙方關注的環保及合作議題交換意見。
 
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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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局與交通運輸部轄下的海事局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深圳簽訂《內地與香港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合作協議》,加強雙方在控制船舶大氣污染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協議由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左)和海事局副局長李宏印(右)共同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