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回應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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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發表「教育局對幼稚園收取報名費的監管」主動調查報告,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會認真研究如何跟進各項建議。

  發言人說:「我們並不鼓勵幼稚園收取高於核准上限的報名費,亦不認同幼稚園藉收取報名費牟利。現時全港約有1 000所幼稚園,96%沒有收取高於核准上限40元的報名費。」

  「在過去25年,獲批准收取高於核准上限報名費的幼稚園只有36所,佔全港幼稚園的4%,而當中超過八成(30所)是國際幼稚園;餘下的6所是本地幼稚園,它們收取的報名費均在90元或以下。」

  「我們須了解幼稚園全屬私營,其收生情況及相關開支存在很大差異。國際幼稚園在課程、教學、師資方面有其特色,在收生上亦有獨特的安排,有別於本地幼稚園收生集中於三至四個月,國際幼稚園多為全年收生,部分亦會因應其收生政策聘請專業人員評估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申請,安排專業人員為學生評估、校園導覽活動、校園開放日等。教育局在審批報名費的申請時亦難以簡單地劃一標準。」

  「私營的幼稚園如無接受教育局資助,按現行機制,學校無須提交核數報告等財政資料供本局審核。本局在審核其在收生方面的收入和支出有實際困難,而且有關幼稚園在申請收費時的財務估算受報名人數、人工開支等可轉變的風險因素影響,是否出現盈餘及牟利實難一概而論。」

  根據紀錄,在過去數年,有10多所幼稚園報名收費超逾上限申請,基於資料不全及理據不足而不獲批准。此外,如接獲家長對幼稚園作出超收報名費的投訴並查證屬實,教育局會向幼稚園發出勸喻或警告,並要求學校即時糾正。

  發言人強調:「所有即將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均不可收取超逾40元的核准上限報名費。」

  教育局會參考公署的建議,檢視現行做法,加強監管措施,包括盡快完成制定更具體的內部工作指引,要求幼稚園提高收取報名費的透明度及嚴格跟進違規收費的幼稚園。



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