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計劃反應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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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科技署於創新及科技基金下,以先導形式推出五億元的科技券計劃,資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自十一月二十一日推出計劃以來,中小企反應積極,現時已有超過350家中小企在計劃的網站登記。
 
  創新科技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表示,留意到業界對計劃仍有一些疑問。常見的查詢涉及報價、科技顧問和服務提供者的要求,以及採購現成科技方案的規定等。
 
  在科技券計劃下,中小企可根據其需要自行挑選供應商,相信中小企在過程中會考慮供應商質素和項目效益等因素。為確保能妥善運用公帑,採購合約一般應批予中小企自行挑選且符合要求而報價最低者。然而,計劃亦容許中小企提出理據,並在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同意下,採納並非最低的報價。
 
  公平競爭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所以計劃不設科技服務提供者特定名單,也沒地域或經驗等限制。計劃只要求科技顧問必須為本地大學或科研機構、或已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登記的公司。科技券計劃容許中小企根據其需要自行挑選最適切的供應商,包括本地或國際科技公司。
 
  雲端服務是可資助的服務之一,惟計劃要求現成的科技方案的開支一般須佔項目總成本的50%或以下。事實上,其他國家(如英國和澳洲)的科技券計劃亦有類似的限制。
 
  在計劃下,由於每家中小企最多可獲批三個項目,若項目採用一些以訂購形式提供而價格相對較低的服務時,中小企可於項目完成後提交另一項目申請使用剩餘的資助額。
 
  發言人補充:「科技券計劃是政府銳意推動創新科技的措施,經參考多個國家的經驗而制定。我們會因應推行情況不時檢視計劃成效。」



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