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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將辯論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動議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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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星期三(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動議的議案。

  該項議案由謝偉俊提出,內容為:「鑑於鄭松泰議員行為不檢(有關詳情一如本議案附表所述),本會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七)條對其作出譴責。」

  葉建源將提出一項有關下任教育局局長須具備的條件的議案,內容為:「鑑於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任內表現拙劣,疏於職責,不斷外訪,且未有積極處理教育界和社會人士最關注的議題,導致教育施政裹足不前;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二○一五年十二月至二○一六年十一月進行的調查,教育局局長的民望淨值長期超過-40個百分點,近六成受訪者長期對他投罷免票;另一項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於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至六月八日進行的《香港教育局局長及教育問題意見調查》的結果顯示,以10分為滿分,公眾和教師對吳克儉先生在處理教育政策的總體表現分別給予3.7及2.8的平均分;就此,為挽回教育界及公眾對教育施政的信心,本會促請下任行政長官委任教育局局長時,須謹慎地選擇一位有誠信、勇於承擔、不逃避責任、樂於聽取意見、對教育有使命感、熟悉教育政策,並且願意認真檢視教育制度的人士擔任,令教育重回正軌。」
  
  張國鈞、莫乃光和羅冠聰將分別就葉建源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劉小麗將提出一項有關訂立全港性的長遠墟市政策的議案,內容為:「墟市是本土文化的一部分,亦是為基層市民提供就業機會及價廉物美的消費場所;然而,多年來,政府在管理主義思維及『地產霸權』影響下,不斷打壓維繫社區生態的小販、扼殺基層市民的維生空間及其使用公共空間的自由;縱使過去政府曾就小販及墟市的事宜作討論,但所推出的相關政策並不全面,亦欠缺方向;油尖旺區議會反對政府於二○一七年農曆新年營辦『麥花臣遊樂場熟食墟市』的建議,便是一個例證;就此,本會促請政府:

(一)訂立全港性的長遠墟市政策,以保留現存的墟市及發展各類墟市,包括基層生活墟市、自家製食品墟市、農墟、熟食夜市及文化藝術墟市等;

(二)設立墟市發展署,統籌各政府部門及與區議會協調,以訂立一套清晰劃一的申辦墟市流程,協助民間組織及基層市民申請營辦墟市;

(三)設立諮詢渠道,收集市民及區議會建議舉辦墟市的地點,並訂立及公開全港墟市用地列表(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地政總署、房屋署及路政署管轄的用地),讓社福機構及慈善團體可借用有關場地定期舉辦墟市活動;

(四)檢討現行食物生產監管制度,容許營辦熟食檔的基層市民合法地在家生產或加工食物;並檢討現行的小型熟食檔的牌照規定,讓營辦熟食檔的基層市民能即場加熱食物;

(五)與地區團體合作提供場地作『社區廚房』,讓在墟市營辦熟食檔的基層市民在有關場地生產或加工食物;

(六)研究於農曆新年、勞動節、復活節、中秋節及聖誕節等假期舉辦臨時假日墟市;並於農曆新年期間推行試驗計劃,於全港五大選區內各選一個年宵市場及劃出一個行人專用區營辦墟市,讓每區市民重新體會地道的夜市文化;及

(七)在未有具體的墟市政策前,停止於農曆新年期間對墟市小販採取取締行動。」

  邵家輝、何俊賢和許智峯將分別就劉小麗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此外,李慧琼將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將二○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6年港口管制(貨物裝卸區)(修訂)規例》的修訂期限延展至二○一七年二月八日的會議。

  法案方面,《2016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將會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

  在會議上,議員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當局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站(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謹請注意,有關的議程可能會作出修訂,請參閱立法會網站內關於是次會議議程的最新情況。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站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
 
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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