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對政府就改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待遇所作決定的聲明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及改善法官及司法人員服務條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十二月七日)對此表示歡迎。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備悉,鑑於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及司法服務的獨特性,政府自二○○八年設立有別於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的獨立機制,以釐定司法人員薪酬。法官及司法人員按獨立的薪級表支薪,並按年作薪酬檢討。司法人員薪常會亦會定期進行基準研究,藉以確定司法人員薪酬與法律界在相同時期的收入變動是否保持大致相若。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注意到司法人員薪常會已完成二○一五年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二○一五年基準研究),以及二○一六/一七年度的按年薪酬檢討,政府並已接納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上調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以及進一步上調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以上級別法官的薪酬。根據二○一五年基準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所有三個司法人員入職職級(即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的薪酬均低於法律界的收入,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級別法官的薪酬與法律界的收入差距尤其顯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對政府批准上調司法人員薪酬表示歡迎,認為有關調整能加強司法機構在招聘法律人才加入司法工作行列的吸引力。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歡迎政府因應司法機構就法官及司法人員服務條件所進行的全面檢討,以及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決定改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附帶福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法官及司法人員所享的附帶福利是他們薪酬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今次是自九十年代初及自獨立的司法人員薪酬釐定機制於二○○八年設立以來,首次就不同職級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整套福利和津貼所進行的全面檢討。
 
  司法機構在招聘法官及司法人員時,尤其是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級別,持續遇到困難。雖然司法機構由二○一二年起已加密進行原訟法庭法官的招聘,但是自二○一二年起已進行的四輪公開招聘中,適合任命的合資格人選數目,仍然遠少於空缺數目。有鑑於司法服務的獨特性,包括禁止區域法院及以上級別法院的法官在離職後再私人執業的規定,而資深及成功的私人法律執業者通常在加入司法機構時正值他們的事業高峰期,因此司法人員的薪酬待遇,必須能夠吸引優秀及富經驗的人才加入司法機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相信,司法人員服務條件,特別是在房屋及醫療福利方面的改善,是解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人手問題的積極一步。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強調,任命高水平的法官及司法人員對司法工作至為重要。調整司法人員的薪酬和改善他們的服務條件可望有助達至這個目的。
 
  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及服務條件檢討,獲政府及司法人員薪常會慎重考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謹此致意。司法機構在這方面獲得政府全力支持,是確認了司法機構的憲制角色及憲制職能的重要性,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對此表示謝意。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表示:「我希望隨着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調整以及服務條件的改善,能對法官特別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級別的招聘工作,起正面作用。」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