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體恤安置及有條件租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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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邵家臻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體恤安置申請須(i)先獲社工或授權人士全面評估後作出轉介及(ii)再獲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地區福利辦事處的福利專員(專員)審批後作出推薦,房屋署才會考慮批准申請者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體恤安置計劃下設有「有條件租約計劃」,供正在等候離婚判決書無安身之所的人士申請。有社工指出,儘管私人住宅租金近年不斷上升,公屋輪候時間越來越長,但獲專員推薦的有條件租約申請及體恤安置申請(不計前者)(兩類安置申請)分別由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的385宗和2 103宗,逐年下跌至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的111宗和986宗(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該等社工又指出,他們在處理該等申請時面對極大壓力,而且專員審批申請時所用準則不一致和有關機制欠透明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社署近年有否收緊兩類安置申請的推薦準則;若否,當局會否研究該等獲專員推薦的申請數目近年遞減的原因;

(二)過去五年,每年(i)各專員收到轉介、(ii)各專員作出推薦,以及(iii)房屋署作出批准的兩類安置申請數目分別為何(按地區福利辦事處以表列出);

(三)現時有甚麼機制確保各專員採用一致的準則考慮兩類安置申請;

(四)社署會否參考「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為兩類安置申請設立統一的審批機制;及

(五)有甚麼計劃協助社工減輕因處理兩類安置申請時而面對的壓力?

答覆 :

主席 :

  「體恤安置」是一項特別房屋援助計劃,旨在為有真正及迫切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房屋援助,合資格的當事人可獲編配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而「體恤安置」下的「有條件租約計劃」旨在提供協助予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的人士,合資格人士可以「有條件租約」方式暫時入住公屋;當他們辦妥離婚手續及在符合申請公屋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將有條件租約轉為正常租約。

  就邵家臻議員問題的五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體恤安置」及其下的「有條件租約計劃」的申請(除下文(五)提及由房屋署(房署)自行處理的申請外)需由專業社工作全面評估,並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向房署作出推薦。社署就此訂定了《處理「體恤安置及其他房屋援助」個案程序指引》(指引)。社署及非政府機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個案工作員在考慮是否推薦「體恤安置」及「有條件租約」時,會根據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以及依據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公屋申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審視其經濟狀況,作出專業評估。如果當事人被評估為符合指引的相關甄別準則,個案工作員會呈交「推薦書」予所屬中心的主任/主管考慮。每宗獲所屬中心推薦的個案須經社署的相關地區福利專員審閱及決定是否向房署作出推薦。社署近年並沒有收緊指引內的相關準則。

  政府或社區組織近年均推出不同的房屋援助措施,如關愛基金下的房屋援助項目及光房/光屋等,以協助紓緩有需要人士所面對的房屋壓力。相信這些措施可能有助減低社署近年推薦「體恤安置」及「有條件租約」個案的數字。

(二)過去五年,社署推薦的「體恤安置」及「有條件租約」個案數字表列如下:
 
財政年度 社署向房署推薦「體恤安置」個案數字
(不包括「有條件租約」)
社署向房署推薦「有條件租約」個案數字
二○一一至一二 2 103 385
二○一二至一三 1 863 308
二○一三至一四 1 661 302
二○一四至一五 1 340 198
二○一五至一六 1 236 138

  社署並沒有備存按行政分區劃分的推薦個案數字。
 
  根據房署的資料,過去五年,經「體恤安置」獲編配公屋(包括「有條件租約計劃」)的個案數字表列如下:
 
財政年度 經「體恤安置」(包括「有條件租約計劃」)獲編配公屋個案數字(註)
二○一一至一二 2 673
二○一二至一三 2 213
二○一三至一四 2 092
二○一四至一五 1 663
二○一五至一六 1 458

  房署沒有備存以「有條件租約計劃」獲編配公屋的分項個案數字,以及按行政分區劃分的經「體恤安置」(包括「有條件租約計劃」)獲編配公屋的個案數字。

(三)及(四)為盡量確保審批標準一致性,正如上文(一)所述,處理「體恤安置」(包括其下的「有條件租約計劃」)個案的所有相關人員,包括個案工作員、中心主任/主管或社署地區福利專員,均須根據指引對相關個案作出評估。

  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委員會」討論相關事宜後,社署正透過委員會下的「檢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運作工作小組」這平台,檢視及優化「體恤安置」(包括「有條件租約計劃」)的甄別準則及其處理程序和機制。

(五)社署一直關注前線同工處理「體恤安置」個案的工作情況,以及因部分公眾人士及持份者對這項特別房屋援助計劃的誤解所帶給前線同工的困難及壓力。就此,社署不時與同工溝通,務求了解他們遇到的問題及作出適當措施以舒緩他們的壓力。

  為加強部門間的協作,和理順處理「體恤安置」和其他住屋援助個案的工作流程,社署及房署於二○一○年成立總部層面的聯絡小組和五個地區層面的聯絡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有關聯絡小組在過去五年分別舉行了11次會議,已檢討及精簡處理房屋援助個案的工作程序,並已實施多項改善措施,包括由房署直接處理如涉及租戶的分戶、調遷等個案。

  此外,社署在諮詢相關持份者後,已於本年四月底更新《體恤安置及其他房屋援助》服務單張,並已上載至社署網頁,相信有助加強公眾及相關人士對個案工作員處理相關個案所擔當角色之了解,從而紓緩前線同工面對的壓力。

註:數字為房署在有關的財政年度處理經「體恤安置」獲編配的公屋個案,包括部分在接近上一個財政年度末接獲的推薦個案在該財政年度處理。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