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遊樂場及遊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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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許智峯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一個團體於去年暑期四個天朗氣清的日子下午四時至六時,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五個兒童遊樂場(遊樂場)內進行攝錄,以了解遊樂場的使用情況。結果顯示約四分一時間沒有兒童使用遊樂場內任何遊樂設施。關於遊樂場的規劃和遊樂設施的種類及安全標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康文署轄下各遊樂場內遊樂設施的種類及數目(按區議會分區列出有關資料);
 
(二)康文署有否統計在過去五年,每個區議會分區內遊樂場遊樂設施的平均使用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五年,每年康文署收到多少宗關於遊樂場內遊樂設施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目;
 
(四)過去五年,每年康文署獲悉有多少宗因使用遊樂場內遊樂設施而造成傷亡的個案,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目;康文署有否制訂有關遊樂設施的安全標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康文署有否就遊樂場的規劃及選取甚麼類別的遊樂設施制訂指引及準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鑑於當局在今年二月二十四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指出,會就遊樂場的設計及當中的遊樂設施諮詢相關團體及區議會,當局已進行的諮詢工作的詳情為何;
 
(七)康文署在規劃遊樂場內遊樂設施時,會否參考外國的相關經驗,例如引入更多具創意和富挑戰的遊樂設施,以促進兒童的感官發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八)康文署有否計劃改善或更新遊樂場內的遊樂設施,並就此進行研究;若有計劃,詳情(包括預算開支)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有關的計劃;及
 
(九)康文署有否考慮在遊樂場增設便利傷殘兒童使用的遊樂設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一直致力在遊樂場提供不同類型的遊樂設施供不同年齡的兒童使用,讓他們可一同在遊樂場玩樂及透過遊樂設施學習不同技能,協助他們身心得到均衡發展。就問題的九個部份,現答覆如下:
 
(一)截至今年十一月,康文署轄下共有634個康樂場地設有戶外兒童遊樂場,而這些遊樂場大多採用組合式遊樂設施及活動組件,包括滑梯、鞦韆架及攀爬架等。有關各分區兒童遊樂場設施的種類及數目詳載於附件一。
 
(二)康文署轄下大部份設有戶外兒童遊樂場的康樂場地均全日開放供市民使用。康文署沒有備存相關的使用率。
 
(三)在過去五年(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十月),康文署每年平均收到四十五宗有關遊樂場設施的投訴,各年的投訴數字及性質載於附件二。
 
(四)康文署及有關工程部門(如建築署等)根據相關國際遊樂設施的安全標準,進行規劃、設計、選取及安裝兒童遊樂場內設施。在過去五年(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十月),康文署記錄有兩宗因使用遊樂場內遊樂設施而受傷的個案,以及七十二宗主要因個人原因而受傷(如使用者於場內互相推撞、奔跑追逐或不小心失平衡受傷)。有關詳情載於附件三。
 
(五)在規劃、設計兒童遊樂場及選取遊樂場地設施時,康文署及相關工程部門會考慮個別場地的地形、面積、實際環境、相關國際安全標準、不同使用人士的需要及相關區議會的意見等多項因素,制定公園整體設計的概念和擬議設計草圖,並設置不同類型的兒童遊樂設施及活動組件。
 
(六)康文署一直與關注兒童遊樂設施的團體保持聯絡,並就兒童遊樂場的設計及設施諮詢相關團體及區議會的意見,以期優化轄下遊樂場設施。去年,康文署支持一個非政府組織以屯門公園為藍本,舉辦「共融遊樂環境概念設計比賽」。其後,康文署與相關工程部門採納了比賽得獎作品概念中可行及適用的元素並優化其設計,以先導計劃形式在屯門公園試點推行一個全新概念的共融遊樂場。康文署與相關工程部門就共融遊樂場的設計先後向相關團體及區議會各進行了兩輪的諮詢,並已於今年六月完成諮詢工作。相關工程已於今年七月展開,預計於二○一七年底前竣工並開放給市民使用。
 
(七)及(八)康文署與建築署一直緊密合作,參考外國兒童遊樂設施的設計,以優化康文署轄下遊樂場設施。如前文第六段所述,署方近年採納了「共融遊樂環境概念設計比賽」的優勝作品作藍本,以先導計劃形式於屯門公園建設一個全新概念的共融遊樂場。康文署會總結及參考此先導計劃的經驗,並繼續與關注兒童遊樂設施的團體保持聯絡,及諮詢相關團體及區議會的意見,以進一步提升轄下遊樂場的設施。
 
(九)康文署會繼續致力提供多元化的兒童遊樂設施讓不同年齡、能力的兒童可在共融的環境下玩樂。現時康文署轄下634個設有兒童遊樂設施的康樂場地中,約七成設有多元化共融遊樂設施,當中以鰂魚涌公園、九龍公園、沙田公園及元朗公園的規模較大。以鰂魚涌公園兒童遊樂場為例,其設施可同時容納三百多名殘疾及健全的兒童,場內多項設施均連接可讓使用輪椅的兒童登上設施的斜道,亦有為殘障兒童而設的鞦韆座椅。其他共融設施亦包括大型遊戲架、滑梯、搖搖船、攀爬架,以至不同款式的玩樂板(如音樂敲擊及觸感活動組件等),兼顧不同身體狀況兒童的需要,以助他們在體能、智力、觸感、視力、聽覺及社交技能等各方面的發展。
 
  基於傷健共融的理念,署方會因應不同地區個別遊樂場地的地形和面積等實際環境及現有設施的狀況,繼續添置新的或取代舊有共融遊樂設施,亦會繼續與關注兒童遊樂設施的團體保持聯絡,並就兒童遊樂場的設計諮詢相關團體及區議會的意見。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