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十二月六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早晨。

記者:梁生,想問政府向四個議員入稟後,是否你決定官員不回答這四位議員的問題?第二就是曾俊華說積極考慮參選,葉劉(淑儀)也說計劃去宣布,你自己又會何時宣布會否連任?

行政長官:參選問題有決定時盡快通知大家。我的講法沒有變,可能上兩個星期答大家同一個問題時沒有用完全一樣的字眼,但大家不要在這個問題上過分解讀。

  我相信你第一個問題是問關於曾俊華司長昨日在立法會上拒絕接受那四位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曾俊華司長事前取得了法律意見,但我認為在具體處理上不至到不回答這四位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曾司長昨日在立法會拒絕接受這四位議員的提問,這件事我事先是不知道的。其他局長,包括昨日下午在立法會出席要答問的局長事先亦不知道。這件事如果事先知道的話,我們會在政府內部商量,我覺得不至到要拒絕這四位立法會議員的答問,但這件事已經過去了。我們很重視與立法會之間的關係,行政立法的關係是重要的,我不斷地說,非不得已,我們不會有任何舉措影響我們與立法會之間關係。所以,昨日接近吃午餐的時候,我知道這件事後與政務司司長通電話,知道政務司司長已經安排了下午兩點半與內會主席和副主席見面,因此我們決定通知立法會,我們雖然有這樣的法律意見,有這樣的法律前提,我們願意接受立法會議員包括這四位議員的提問。

記者:昨日曾俊華講得很清楚,他是因為受到律政司的意見他才會做這個決定。你剛才的講法是否表示是他個人錯誤理解這番說話?即是須不須要負上,誰人須要為這件事負責?另外在取消議員資格方面,政府有否計劃就其他議員的資格提出司法覆核?因為譬如說民建聯黃定光,他也要重新再宣誓才叫有效,政府有否計劃就其他議員提出司法覆核?

行政長官:就其他議員宣誓的問題,律政司司長上星期都多次答了,這個我不重複。就有關曾俊華司長昨日在立法會的講話,我不想在這裏談責任問題。我開始的時候已經講清楚,司長在立法會發言前取得了法律意見,但在這個法律意見的基礎上面,我認為不至於要在立法會裏拒絕四位議員的提問,因為我們很重視行政立法關係。

記者:特首,想問被JR(司法覆核)那四個議員現在其實跟「港獨」沒有甚麼直接關係,為甚麼仍然要採取JR行動?是否陸續有來?以及是否你選舉工程一部分?

行政長官:這些法律、在法庭的案件當然我們不會評論。這件事司長已經答了,是基於法律意見,包括外聘的大律師和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沒有政治考慮介入裏面。多謝。
 
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0時49分
即日新聞  

網上廣播

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