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行動截獲非法拖網漁船(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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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與水警昨晚(十一月三十日)在香港南面水域進行打擊非法捕魚的聯合行動,截獲一艘涉嫌非法作業的拖網漁船。

  昨晚約九時,漁護署人員及水警在長洲以南的海面巡邏時,發現一艘懷疑正在拖網捕魚的摻繒。當執法人員上前截查,摻繒未有按指示停下,水警輪於是利用截船器截停漁船。

  執法人員從船上檢走約300斤漁獲及一批拖網捕魚器具。七人涉嫌違反《漁業保護規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今日(十二月一日)被檢控。他們將於明日(十二月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據《漁業保護條例》,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發言人說︰「漁護署與警方會繼續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魚活動。」



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