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為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提供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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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志祥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在內地定居的香港長者(即65歲或以上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三年,每年在內地定居的香港長者人數及其佔該年長者人口的百分比;
 
(二)過去三年,每年在內地定居的香港長者(i)按照廣東計劃領取高齡津貼及(ii)按照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人數及款項總額分別為何;
 
(三)是否知悉現時哪些社會服務機構在內地為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提供社會服務;如是,有關機構的名稱及其提供的服務詳情為何;及
 
(四)有否評估及分析長者選擇定居內地的原因及趨勢;如有,詳情為何;有否計劃為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推行全面的跨境福利政策;如有,有關的政策內容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志祥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次就內地居留的香港長者特徵的住戶統計調查在二○一一年二月至三月進行。根據有關統計調查,當時有78 200名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在統計前的六個月內,在內地逗留至少一個月。另一方面,在二○一一年年中,香港共有約941 000名65歲或以上的長者。 

(二)社會福利署(社署)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設有「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為領取綜援不少於一年並選擇返回廣東省或福建省養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繼續提供現金援助,包括每月的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社署亦設立「廣東計劃」讓選擇移居廣東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毋須每年返港,亦可領取「高齡津貼」。在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六-一七年度,「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和「廣東計劃」的受助人數及款項總額表列於附件。 
 
(三)就上述的「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和「廣東計劃」,社署委任了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代理機構協助推行計劃。代理機構的職責包括進行家訪,以跟進受助人的情況及核實他/她們續享金額的資格、處理受助人或其他在廣東省及福建省的人士/團體對計劃所提出的查詢等。 

  社署自二○一四年六月起推行「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為在中央輪候冊上輪候入住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合資格香港長者提供一個額外選擇,讓他/她們選擇入住兩間由香港非政府機構在廣東省營辦的安老院舍(香港賽馬會深圳復康會頤康院和香港賽馬會伸手助人協會肇慶護老頤養院)。截至二○一六年十月底,曾先後有132名長者參與該項計劃並入住兩間院舍。
 
  此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長者醫療券試點計劃」在二○一五年十月六日推出,讓合資格香港長者可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使用長者醫療券(醫療券),以支付該醫院指定門診服務的費用。該試點計劃旨在為香港長者多提供一個可使用醫療券的服務點,便利一些居於內地或鄰近深圳地區(例如新界北區)的長者獲取所需的醫療服務。截至二○一六年十月底,共有1‍ 060位長者曾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使用醫療券。
 
(四)我們明白有香港長者(尤其那些早年由內地來港生活的長者),可能會選擇到內地定居。政府尊重香港長者選擇到內地定居的決定,並透過上述各項計劃為作出這樣選擇的長者提供協助。我們會繼續留意長者到內地定居的情況,及適時檢視上述各項措施。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