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豬肉樣本含二氧化硫
***********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從石湖墟街市一檔戶抽取上述新鮮豬肉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十四的二氧化硫。」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如香腸及漢堡扒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中。但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二氧化硫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然而,個別販商為使肉類的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售賣摻雜了二氧化硫的新鮮及冰鮮肉類。市民則應向可靠的街市檔戶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同時需注意均衡飲食,因為偏食可引致營養不良或攝取過多的化學物。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完
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1分
香港時間19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