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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錦田南發展計劃的排污設備工程獲授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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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元朗錦田南發展計劃的排污設備工程計劃,有關公告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刊憲。

  排污設備工程計劃包括下述項目:

(i)建造約1 380米的無壓力污水幹渠及相關的沙井,並接駁至錦泰路現有污水幹渠;以及
(ii)進行其他附屬工程,包括將現有的行車道、行人路及路旁帶恢復原貌。

  土木工程拓展署將負責該計劃的建造工程,工程將會與元朗錦田南發展計劃的道路工程一併進行。

  政府發言人說:「該項排污設備工程計劃將會提供必要的排污基建,用以妥善處理擬議錦田南發展計劃所產生的污水。」

  該項排污設備工程計劃的詳情已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及四月一日刊登憲報。
 
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