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議案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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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近四十位議員的發言,有多位議員對領展營運拆售商業設施及停車場表達關注。就領展與政府及房委會的關係,以及目前它受到的地契條文和與房委會制訂的契諾的限制,我在開場發言時已作詳細說明。我亦解釋了為何今日政府回購領展基金單位,以及它旗下的商業或停車場設施皆不符合公帑運用得宜的原則,這無論當年拆售決定是對是錯,今天來說,回購是不可行、不可取的。
 
  在開場發言時,我亦說明了,房委會與領展所訂立的限制性契諾對領展及其業權繼承人的約束,這包括繼續以優惠的租金出租予指定單位所提名的非牟利機構作社會服務或教育的用途,是不可以再另收管理費或其他費用。在開場發言時,我亦說了,如領展或其後繼業權人違反任何的法規、地契條文或與房委會訂立的契諾,相關政府部門及房委會必定會追究及採取相應行動,包括法律的行動。
 
  在辯論中有議員對房委會轄下商業設施的運作提出批評。事實上,公營房屋的居民和一般市民大眾一樣,在日常生活上,需要使用多種公共設施和相關服務,包括教育、醫療、社會服務、文娛康樂及商業設施。對這些設施和服務的需求,各地區之間會有差異,而且會隨着時間而改變。政府各專責部門會考慮實際的情況作出相應的規劃。至於增設公眾街市的建議,稍後會由高局長有所回應。
 
  主席,政府並沒有在二○○五年把其轄下所有的零售和停車場設施拆售給領展。其後亦沒有再拆售相關的設施。目前,房委會仍然管理轄下47個屋邨內的主要商業及零售設施,當中有些設施位於領展轄下商業設施附近。房委會會因應實際情況,在現有商場合適的位置加設商鋪,增加零售服務。
 
  此外,房委會仍然會繼續在新落成的公共屋邨內設置商業設施。自從領展上市後落成啟用的房委會商場共有14個,分別位於觀塘、牛頭角、啟德發展區、元朗、北區和沙田。連同房委會位於油塘毗鄰領展商場的大型地區商場「大本型」,現時由房委會提供的商業及零售設施總面積達到22萬平方米。
 
  在規劃新的公營房屋項目時,房委會會盡量興建最多的住宅單位,為更多居民提供可負擔居所,以達致地盡其用。但房委會亦會因應情況在公共屋邨和屋苑提供社會服務和商業設施,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
 
  有議員反對房委會以整體承租方式出租轄下街市,希望可避免營運者使用價高者得的方法投得營運權。我要指出,房委會於其新落成的街市均採取競投的方式,用整體承租的方法出租,即把一份租約批予一個承租商,由它再分租予個別檔戶,並且負責整個街市的管理,這是自一九八八年以來行之有效的模式。其好處是借助私營機構的專業營運能力和經驗,為居民提供更佳的購物選擇和服務環境。不過,房委會在評審街市承租商的建議時,會根據其過去經營街市的表現及所競出的租金,以混合計分的方法評分批出租賃合約,並非純粹「價高者得」。
 
  主席,房委會亦會對整體承租商作出監管,包括規範行業類別、提高對檔戶的保障、採納全面的表現評估,適當地平衡商業營運應有的彈性,以及居民的購物需要。房委會透過與整體承租商簽訂的租約規定他們除了向租戶收取租金、冷氣費、差餉及管理費外不得收其他任何費用;又規定承租商須要確保物業以傳統街市形式經營,並且提供一定比例的食品和雜項的行業。就此,我於今年三月在立法會會議上答覆張超雄議員提問時已有所闡述。另一方面,房委會會定期視察街市,確保承租商遵守租約規定、維持具質素的管理服務,並且與各持份者包括檔戶等建立良好關係。房委會每兩個月對承租商的表現進行評估,在評分過程當中會考慮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的意見。承租商能否有效及暢順地管理街市的日常運作,是房委會決定是否與其續約的最重要評估因素。若承租商的表現未能達標的話,房屋署會約見及警告他們;若警告無效,房委會有權在租約到期前終止其合約,並且在一指定期間內不再邀請他們競投街市承租合約。過去亦曾有事例,街市承租商因違反與房委會簽訂的租約,要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他們的租約。
 
  議員亦提出在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公共屋邨內增設商鋪的建議。由於屋邨地方有限,房委會和房協會不時檢討屋邨情況,善用空間,並在確保居民有足夠公共空間以供流通及休憩的前提下,盡量平衡居民對不同設施的需求,在可行的情況下會考慮增設非住宅設施,為居民提供各類社區、教育、福利及零售設施。
 
  至於議員提到在公共屋邨設立墟市的建議,這當然涉及食物及衞生局負責的相關政策。在此,我想強調,房委會會配合食物及衞生局有關設立墟市的政策和運作安排,持開放的態度去處理任何來自社區團體或者區議會的有關建議。當然,公共屋邨一般人口比較密集,故房委會須審慎考慮邨內空地舉辦墟市及其形式對居民和屋邨環境的影響,例如會否破壞環境衞生、阻礙公用通道、滋擾居民或引來無牌小販擺賣等,但我們會充分聆聽屋邨居民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見。

  上述房委會有關公共屋邨內增設商鋪和假日墟市的立場,其實在今年五月上屆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也曾作詳細討論。
 
  多謝主席。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