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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打擊水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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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岳橋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打擊水貨活動,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已制訂「懷疑水貨客監察名單」(監察名單),以加強截查懷疑水貨客並拒絕他們入境。此外,內地當局於去年四月十三日宣布,收緊深圳戶籍居民赴港旅遊政策,即日起停止簽發一年多次赴港個人遊簽注,改為只簽發一周一次個人遊簽注(即「一周一行」政策)。另一方面,有政黨建議政府向在過去24小時內經陸路入境的陸路出境旅客徵收即日陸路離境稅(離境稅),而旅客如在某期間(例如過去六個月)內出境次數超過某個數目,則有關稅款會按該次數遞增,以增加水貨活動的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二○一四年四月至今年三月(即由「一周一行」政策實施前一年至實施後一年),每月:
(i)深圳戶籍居民入境後即日出境的人次、
(ii)香港海關查獲該等人士違反限奶令(即每名16歲或以上人士每24小時計可攜帶淨重不超過1.8公斤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離境)的個案宗數,及
(iii)入境處根據監察名單拒絕該等人士入境的次數,並以表列出該等數字;

(二)有否定期修訂監察名單;如有,修訂的準則為何;及

(三)鑑於政府曾在一九九九至二○○○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及考慮徵收海陸離境稅,並於二○○三年向本會提交《邊境建設稅條例草案》(但最終因為當時立法會及社會上對條例草案的意見分歧而沒有推進條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政府有否研究(i)向水貨客徵收離境稅在原則上是否合理、(ii)徵收離境稅在技術上是否可行,以及(iii)除離境稅外,有何其他方法可加重水貨活動的成本;如有研究,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經諮詢有關政策局及部門後,現就提問綜合答覆如下:

(一)自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起,內地有關當局停止向深圳戶籍居民簽發「一簽多行」個人遊簽注,改為簽發「一周一行」個人遊簽注。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沒有備存深圳戶籍居民來港後即日離港的人次的分類統計數字。

  至於在二○一四年四月至二○一六年三月期間,香港海關查獲涉及內地居民違規出口配方粉的案件宗數,以及懷疑從事水貨活動被拒入境內地居民人次,按月表列於附件。

(二)入境處制定「懷疑水貨客監察名單」,透過不同方式,包括從被捕或定罪人士資料、情報收集及出入境數據分析等,將懷疑從事水貨活動訪客的資料放入監察名單內。在他們再次入境時,入境處會進行查問,若他們來港的目的有可疑,便會拒絕他們入境並即時遣返內地。

(三)在二○○二至二○○三年期間,政府曾計劃向經陸路或海路離港的人士徵收邊境建設稅,作為開源措施,以協助支付投放於改善邊境建設的開支。然而,在考慮社會各方意見後,政府認為基於當時的經濟環境,並非推行邊境建設稅的適當時機,因此擱置有關計劃。

  各執法部門自二○一二年九月開始,不時進行大規模聯合行動,遏止水貨活動,改善鐵路和口岸的秩序,保障居民的日常生活,並因應水貨客的作業模式調整行動策略。自「一周一行」措施在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實施以來,內地訪港旅客數字,特別是非過夜旅客數字,均有下降趨勢,顯示措施的效果已經展現。政府目前並沒有計劃向即日陸路來回旅客徵收稅項或其他費用。各有關部門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持續採取現行各項措施打擊水貨活動。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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