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律政司司長談宣誓訴訟案件判決(只有中文)
********************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就宣誓訴訟案件判決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司長,如何看昨日法院的判決?判詞是否代表無需要釋法?

律政司司長:昨日法院的判決是就立法會議員須要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的相關事宜及原則作了清晰的解說,往後處理相關問題時,無論立法會也好,或政府也好,或甚至整個社會也好,會有一個清晰的指引。法官亦講得很清楚,他接納了我們提交的補充書面陳詞,就是我們認為我們原先展開這個法律訴訟時,我們的法律觀點是,就算有或沒有釋法,結果都是一樣,都會接受政府的陳詞及論據。回答剛才這位傳媒朋友的問題,我的理解是今次的釋法並不是只針對個別的情況而作出,而是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原則性作出一個解說。

記者:司長,政府會否有下一步的跟進行動?是否包括主動再就其他議員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

律政司司長:這個我們需要一些時間再詳細研究昨日法院的判詞,現階段我們未有這個決定,但我們亦知道這件事社會上是關心的,所以我們會盡快決定。謝謝各位。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