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殘疾人士及高齡照顧者的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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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月有多名成年智障人士的年邁照顧者在家病發或意外失救致死,以致該等缺乏自理能力的智障人士獨留在家乏人照顧,伴屍多日才被發現。有社工指出,上述慘劇顯示政府對該等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不足。他們認為三老或雙老家庭(即高齡及/或身體衰退的殘疾人士或病患者與父及/或母同居的家庭)屬高危組別,因此政府應為其提供全面的社區支援服務,包括建立個案管理制度及數據庫,以及為該等家庭安排社工探訪、家居清潔和送飯服務,以至社交活動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透過甚麼機制識別三老或雙老家庭;
 
(二)有否統計(i)三老或雙老家庭的數目、(ii)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或病患者數目(按下表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i)年齡超過65歲的照顧者的數目;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政府會否採取措施,盡早識別出該等家庭以加強對其支援,避免再發生上述慘劇;及
 
受照顧者的殘疾/患病類別 數目
認知障礙  
智障  
精神病  
肢體傷殘  
自閉症  
身體機能衰退  
其他原因以致缺乏自理能力  

(三)有否計劃為三老或雙老家庭建立個案管理制度及數據庫,以便長期為他們提供全面的社區支援服務?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重視高齡照顧者的家庭及三老或雙老家庭(即高齡及/或身體衰退的殘疾人士或病患者與父及/或母同居的家庭)的服務需要,並一直為他們提供各類型適切的社區支援服務,以紓緩他們的壓力,並協助他們融入社區。

  就張超雄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社會福利署(社署)透過全港各區的服務單位接觸及識別需要福利援助的家庭(包括三老或雙老家庭)。這些服務單位包括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兩間綜合服務中心、16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以及超過200間政府資助的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

  為及早識別有需要但不願求助的家庭(包括三老或雙老家庭),社署自二○○七年起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及精神科醫務社會服務部共86個單位推展「家庭支援計劃」。除了由社工透過電話聯絡、家訪及其他外展服務,接觸及轉介與社會關係疏離的家庭接受各種支援服務外,有關單位亦會招募及培訓義工(包括一些在克服家庭問題或危機有親身經驗的人士)接觸上述家庭,並鼓勵他們使用適當的服務,建立社區關懷和援助的網絡。截至二○一六年九月底,「家庭支援計劃」約有4 200名義工;而自二○○七年起至二○一六年九月底,有關計劃已成功接觸96 584個人/家庭,為他們提供支援服務。

  社署一直致力為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提供各類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包括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四肢癱瘓病人過渡期護理支援中心、日間和住宿暫顧服務、殘疾人士社交及康樂中心、家長/親屬資源中心及社區復康網絡。這些服務涵蓋情緒支援、個人照顧和護理服務、復康運動訓練、日間照顧、家居暫顧服務、接送服務、現金津貼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及購買醫療消耗品等。為支援有需要的低收入殘疾人士的照顧者,政府於二○一六年十月起透過關愛基金推出一個為期兩年的「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向每名合資格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貼。

  至於高齡及/或身體衰退的殘疾人士/病患者,以及其父母,社署的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會為包括三老或雙老家庭在內的隱蔽及需要照顧的長者提供外展服務及個案輔導。各長者中心的社工會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了解長者及其家庭的支援網絡,從而提供適當的服務。同時,全港41間長者地區中心轄下的長者支援服務隊,會透過外展及社區網絡識別有潛在需要的長者,定期以電話和家訪關顧長者、介紹社區資源,並轉介長者接受常規服務協助等,使包括三老或雙老家庭在內的有需要長者,得到適切的支援。為支援體弱長者在日常生活上的不同需要,社署亦提供一系列以家居為本的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包括「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和「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目前全港共有60支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以及34支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各服務隊會定期為有需要長者提供到戶家居服務。另外,在現正推行的第二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下,全港18區的124間認可服務提供者亦提供單一家居為本或混合模式(中心為本及家居為本)的社區照顧服務,長者可選擇適合個人需要的服務組合。負責工作員會透過定期家訪,協助長者檢視其服務需要以及作出適當跟進。

  政府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照顧有經濟需要的年老人士及殘疾受助人士,包括提供較高的標準金額、一系列的補助金和特別津貼(例如特別護理費津貼、家務助理服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費用津貼等)。綜援計劃下亦設有緊急召援系統特別津貼,以協助合資格的受助人安裝家居緊急召援系統。

  此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綜合服務中心會為包括三老或雙老家庭在內的有需要家庭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及補救性的家庭服務,包括輔導服務、支援/互助小組、家務指導服務,並轉介有需要的人士申請社區支援/照顧服務、經濟援助等,以增強家庭照顧者處理壓力的技巧,並提升他們應付問題的能力。

  社署現時沒有備存提問第二部分的有關家庭的數目及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或其他病患人士的分類數據。

(三)社署已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增撥每年經常開支1,060萬元,增加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的社工人手,以引入個案管理的服務模式,加強對殘疾人士的支援和提供更適切的服務,當中智障人士會員約佔80%。社署亦於二○一四年開始透過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及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推行個案管理,由個案經理為服務使用者統籌所需的服務,包括個人照顧服務、康復訓練服務及護理服務,並配合適時的轉介,使服務使用者得到適切的社會及醫療服務。個案經理會聯同其多專業團隊(包括輔助醫療人員、護士和社工等)與服務使用者及/或其家人一起訂立個人照顧計劃。個案經理亦會與接受轉介的社會及醫療服務單位協作,以便服務使用者及其家人獲得適切的服務。

  截至二○一六年九月底,接受個案管理服務的殘疾人士約5 000人。除社署的服務單位外,醫院管理局、特殊學校以及非政府機構均可轉介有需要的殘疾人士接受上述的個案管理服務。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