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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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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

  大力增加公營房屋供應,是本屆政府的政策重點。二○一四年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肯定了「供應主導」的策略,以應對供求嚴重失衡的問題,當中出租公屋乃解決低收入家庭住屋問題及改善生活環境的重要途徑。

  事實上,市民對公屋的需求不斷增加,自本屆政府上任至今,公屋申請總數上升了44%(至今年第三季)(註)。一般家庭申請者的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到本年九月已達4.5年。不過,在覓地建屋及在地區上推展公營房屋項目的過程中,我們遇到各種困難,往往需要作出取捨,而我們在考慮如何取捨時,最終的考量,是在現實條件下怎樣才能夠用最短時間提供最多公共房屋單位。

  元朗橫洲公共房屋發展計劃是其中一項我們需要作出取捨的項目。在推展過程中公眾可透過傳媒報導,及鄉事委員會、區議會、立法會的會議文件及記錄,得悉我們工作的進展。從這些公開資訊中公眾可以清楚知道以下幾點:

(一)二○一三年政府研究一併發展橫洲第1、2、3期的技術可行性,估計可以建造17 000個單位。從「規劃及工程研究」的一些初步報告及草擬資料,二○一三年年中開始各部門已掌握一些數據和分析;

(二)二○一三年年底相關部門商討後,認為第2、3期涉及各種問題,包括有大面積棕地,必須先有妥善的棕地作業處理政策配合。二○一四年年初政府調整策略,決定先推進橫洲第1期,興建4 000個單位,好處是可令我們提早興建4 000個公屋單位,得以納入當時的十年公屋供應計劃內;以及

(三)其後各部門按照既定機制進行公開諮詢及改劃程序。在區議會及城規會的會議上,我們被質詢為何不發展橫洲公共房屋計劃的餘下部分,我們當時解釋了我們並沒有放棄項目餘下的第2、3期;而延後推展第2、3期是因為第2、3期需要各項基建配套及環境影響緩解措施,並且需要就清理大面積棕地作業制定政策和措施。

  我們在十月十八日呈交給房屋事務委員會的資料文件中第8段臚列了相關的公開文件。

  近期,大家對橫洲公共房屋發展計劃提出了各種疑問及關注。我們在不同場合亦一一作出了詳細回應。文件中第10至14段簡述了截至十月十八日我們作出的解說。此外,我們亦多次發出新聞公報,回覆媒體及公眾提問。我理解秘書處已將這些新聞公報呈交給委員。

  因應社會上的關注,我們亦已在十月十八日公開橫洲發展計劃的《規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予公眾參閱,當中只有很小量有關財政、個人私隱、土地敏感等內容,參考了法律意見而被遮蓋。希望有助公眾對橫洲項目的工作有多些了解。

  有意見認為政府沒有就發展計劃進行公眾諮詢,或以非正式游說取代諮詢。這並非事實,我要再次強調政府的確有按既定程序進行諮詢工作。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年間,進行了廣泛的公開諮詢,包括諮詢屏山鄉鄉事委員會、元朗區議會,及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法定改劃過程中,諮詢公眾意見。在諮詢過程的各階段,公眾可以參與,亦有表達意見及正式陳述的機會。

  我需要重申,為一些影響地區的項目進行游說,是政府諮詢制度中行之已久的安排,目的是希望能了解地區人士的關注及對擬議計劃或構思的初步反應,所得的意見有助政府敲定建議,及在公眾諮詢時更妥善地回應地區上的關注。不過,游說工作不能夠取代,亦沒有取代根據法例和既定程序進行的公眾諮詢。

  正如我在九月二十一日的政府記者會上指出,展望將來,我們預計推進橫洲第2、3期須要克服很多實際的困難,包括來自北面工業邨的環境影響、基建配套,以及如何處理棕地作業的問題。為了壓縮規劃程序,政府現在決定於繼續研究解決棕地問題的同時,為第2、3期發展進行進一步技術研究,預計需時約兩年。我們會參考研究結果決定如何推展這個項目及相關時間表。

  就棕地問題,主席,稍後發展局代表會作進一步說明。

  我和同事樂意與委員交流意見,及聽取及回答委員的提問。

註:公屋申請總數由二○一二年六月底的199 600宗,上升至二○一六年九月底的286 500宗,增幅為44%。
 
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0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