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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傭工標準僱傭合約將加入清潔外窗安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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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公布,由二○一七年一月一日(星期日)開始,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將會加入一項清潔外窗的新條款,保障外傭的職業安全。

  新增的條款將訂明,當僱主要求傭工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外窗),而該窗戶並非位處地面、毗鄰可合理地供傭工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則必須符合以下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清潔外窗:

一、被清潔的窗戶須已安裝窗花,而該窗花須鎖上或被固定,以防止窗花被開啟;及

二、傭工除了手臂外,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一向致力維護所有僱員(包括外傭)的職業安全。考慮到社會對外傭抹外窗的安全的關注,勞工處在過去數星期諮詢相關持份者,包括各外傭來源地的駐港總領事、外傭僱主團體、外傭工會以及職業介紹所協會。各方都關注外傭的安全,亦認同不應要求外傭在危險的環境下工作。我們感謝各持份者,就如何確保外傭可安全地抹外窗提出不少務實及有用的意見。」

  與此同時,勞工處及職業安全健康局將會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僱主及外傭對日常家居及職業安全的意識,特別是在清潔外窗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就實施安排方面,所有於二○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都須使用已加入新條款的修訂標準僱傭合約。這些新版本的合約可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入境事務處二樓查詢及聯絡組索取。

  至於在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所簽訂的舊款合約,仍可於在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處理,逾時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發言人補充:「雖然新的條款只適用於在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但勞工處敦促根據舊合約聘請外傭的僱主亦應盡量遵守這些規定,以確保外傭的職業安全。」
 
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