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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關於橫洲發展項目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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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傳媒今日(十一月十三日)關於橫洲發展項目的報道,政府發言人有以下回應:

  首先,關於顧問報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昨日(十一月十二日)提及的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為「橫洲公共房屋發展及元朗工業邨擴展計劃」所進行的「規劃及工程」研究,發展局提及的是土木工程拓展署為推行橫洲第一期公共房屋等項目所須的「基建工程項目」研究。上述是兩項不同的研究,涉及兩份不同的合約。

  關於「規劃及工程」研究,顧問公司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向房委會申報為鄰近私人發展項目的改劃工作。在二○一五年一月,房委會原則上接納該公司的申報,但前設是要遵守顧問研究合約內的保密和不披露資料的條件。房委會目前未發現「規劃及工程」研究所得的資料被未經同意用於其他用途,但就該公司有相同的人員同時出現在橫洲規劃及工程研究報告及該改劃申請報告內,以及報告內的資料問題,房委會已去信要求該公司澄清有關事項。在收悉回覆後,房委會會約見該公司,並研究是否需要根據房委會的規管機制及房委會與該公司的合約條款,考慮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索償行動。

  就橫洲第一期發展內的道路走線,政府發言人已在九月三十日的新聞公報清楚交代:

  「我們在提交給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的交通評估中,橫洲第1期連接道路的走線,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提交元朗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文件(交委會文件2015/第39號)中所提供的走線有所分別。」

  「至於改變走線的原因,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在上述的元朗區議會文件中詳細交代:『土木工程拓展署透過優化該道路設計,及將其走線於發展用地範圍內向北移,以方便有關公眾人士更直接地進出發展用地外北面的葬區,毋須穿過未來的屋邨範圍。』」

  「就在橫洲公共房屋發展計劃附近的私人發展規劃申請,規劃署諮詢各部門時,房屋署表示不能接受該私人發展建議的道路入口進佔橫洲第1期公共房屋發展計劃的地界;以及橫洲第1期原本的道路設計並無計入該私人發展。」

  發言人隨後在十月二十五日回應傳媒査詢時亦再清楚說明:

  「據我們的理解,上述私人申請仍未獲批。相關的發展商於本年九月二十九日再向城市規劃委會(城規會)為土地改劃的申請提交修訂資料。政府將會向城規會再次反映我們的意見。」
 
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2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