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召開第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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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主持的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今日(十一月八日)舉行第三次會議,以檢視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的分布及設計。

  督導委員會早前委託顧問進行研究,以檢視公共空間回收桶及廢屑箱的數目及分布。顧問已完成相關研究,並在今天的會議上匯報主要研究結果及就上述設施的分布提出建議。

  其中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市民普遍要求增加公共空間的回收桶數目,並支持減少廢屑箱的數目,以配合日後實施都巿固體廢物收費計劃。

  顧問認為,政府已透過「廢物源頭分類計劃」推動於家居及辦公地方進行回收,計劃現已涵蓋全港八成人口。雖然經公共空間回收桶所收集的回收物少於全港總回收量的百分之一,但應需在日後增加其數目,以為行人及現時「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尚未覆蓋的市民提供更佳的回收支援。廢屑箱的主要功能是收集行人所產生的廢屑,其數目有下調空間。

  根據研究結果及參考了國際經驗,顧問就公共空間的回收桶及廢屑箱的未來的規劃建議了一些一般性的指標;應用這些規劃指標將分別增加回收桶的數目及減少廢屑箱的數目。顧問同時亦建議相關改動應分階段進行,並在參考公眾意見及反應後不時作出檢討及修訂。

  除一般性規劃指標外,顧問同時建議政府應於合適位置(例如經常收到較多廢紙的港鐵車站出入口),增設回收特定物料的回收桶(例如廢紙),以促進資源回收。相關設施亦應放置於策略性位置,如十字路口及場地出入口等,讓市民更能掌握它們擺放的位置,從而增進它們的使用率。

  除回收桶及廢屑箱的數目及分布外,顧問研究亦就這些設施的未來設計建議了一些參數。回收桶的大小、類別及配置應採用靈活設計,以物盡其用。此外,回收桶的投入口亦應根據回收物料類別作相應設計,以減少市民誤放回收物;而廢屑箱的投入口設計,應防市民棄置家居及行業廢物。

  黃錦星於會上表示:「顧問研究對回收桶及廢屑箱的未來規劃提供了有用的指引。然而,指引只屬一般性指標,相關設施的實際設置需考慮不同地點的特性(例如旅遊景點)、場地限制及其他運作上的因素等。我們亦需顧及保持環境衞生這重要因素。有關部門會進一步考慮顧問的建議,然後向督導委員會匯報回收桶及廢屑箱應如何作出改動。」

  在今天的會議上,督導委員會亦就第二階段的顧問研究框架進行討論。第二階段的顧問研究將參考是次研究所建議的設計參數,以檢視公共空間回收設施及廢屑箱的設計。公眾參與將是第二階段研究的重要部分,而顧問會在研究期間徵詢不同持份者的意見。

  是次研究於今年四月受託進行。顧問安排了實地考察及抽樣調查,以評估回收設施和廢屑箱於不同環境下的使用情況。顧問並進行了問卷調查及聚焦小組會議,以收集市民及持份者的意見。

  督導委員會由環境局局長出任主席,成員來自設計及規劃界、學術界、商界、非牟利組織和地區人士,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代表。



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0分